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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不一樣的大明_第426章 我只是不想做個傻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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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歲的時候,有個孩嫁給你,你倆租種地主一塊地,一起勞作生存。

澆水、施、除草、地壟,沒完沒了,好不容易收穫,糧食七給地主,剩下的三不僅自己吃,還得繳稅。

年了,也知道誰掌握生死,妻兒張口等吃,讓你片刻不敢歇,看到里長、保長,一定拍馬奉承,阿諛一輩子,因為繳稅的時候,他們稍微手,你就能省下一個月口糧。

繳稅結束,你依舊沒有閑暇,還得出工,河道你來修,水渠你來築,治安你來護,一切都得你來,而你還得帶乾糧。

某一天你覺得不公,想去鬧騰,都不知道去哪裡,因為你不識字,不知道世間力量何在。

你聽說縣衙可以擊鼓喊冤,你信了,去縣衙求救,知縣都沒看到,就被扔回原籍,因為你越級了,挨了三十杖責。

你奄奄一息,大難不死,不甘心,去鄉里要個公道,給你斷案的是鄉老、里老。

他們是大族的人,是致仕員,是進士、舉人、秀才,是里長、保長奉承的人,人家高高在上,你有什麼冤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給人家找麻煩,又挨了三十杖。

你又大難不死,這次一發狠,糾結幾個同鄉集告狀,鄉老、里老管不了,沉默看着你去鬧,知縣聽聞你鬧大事,推給知府,知府一聽人多,推給布政司。

省府大吏沒法拖了,轉給理問,此乃刑名高手,大明律一翻,個個有罪,杖責輕重不等,隊伍立刻散了,有人死了,也白死了。

你很幸運,還能鬧到省府,多人一輩子都鬧不出本鄉。

你認命了,鬧到哪裡都是一頓杖責,告誡兒子別鬧,你兒子與你一樣,不停勞作,無盡的勞作,如牛馬一般,沒時間考慮其他。

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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