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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造大明_第295章 律法修訂 刑獄之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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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搜獲帶一件,且李四昨夜行蹤不明。”府尹道,“按慣例,可先用刑訊問...”

崇禎起:“朕親自去看看。”

順天府大牢,李四被綁在刑架上,已是遍鱗傷,仍咬牙喊冤。崇禎見狀,眉頭鎖:“即刻放人!傷者送醫治療。”

府尹急道:“陛下,此人嫌疑重大...”

“嫌疑再大,也不是用刑的理由。”崇禎厲聲道,“現場勘察可仔細?兇可找到?可驗證是否為人字筆跡可核對?”

一連串問題讓府尹啞口無言。

崇禎轉向李若璉:“錦衛即刻接手此案,用新法偵查。朕要看看,不用刑訊,能否破案。”

三日後,李若璉帶着結果回報:“陛下明鑒!真兇已抓獲,是張家賬房先生。是他故意放置;字是他用左手書寫;兇藏在後院井中。已找到贓銀,賬房也招認了。”

崇禎看向順天府尹:“現在明白了?若按舊法,李四已冤魂,真兇逍遙法外!”

府尹跪地叩首:“臣愚鈍,陛下聖明!”

次月早朝,崇禎將順天府案例告知群臣,並將試點方案正式推出。

仁仍不死心:“陛下,此法雖好,然耗費時日人力,各地衙門戶房有限,恐難實行。”

使

便

...

西

...

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