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之我是弘光帝_第1734章 花山命人給天草四郎時貞送去了2門天銃和1(1)
第1734章
花山命人給天草四郎時貞送去了2門“天銃”和1門“地銃”,並告知對方,自己的僱主不願意直接參加日本的戰,也不合適參加日本的戰,因此提供一些武上的支援,如果,這都不能滿足起義軍的要求,那他也沒辦法進行調和了。
對於花山背後的勢力並不想親自參戰的想法,收下三“大筒”的起義軍高層,在不滿的同時,也鬆了一口氣,於是,合作變了買賣,最終,雙方達了在起義軍打出“臣氏家再興”的旗號後,可以用“收集”起來的金銀財,“廉價”購買“祥福瑞”提供的武和糧食的貿易約定。
當然,眼下起義軍手中也沒有多金銀,因此花山和陶瑃在無償贈送3門“大筒”的同時,還以先貨後款的方式向天草起義軍提供200支火繩槍、300斤火藥、1000斤鉛料、1000桿槍矛、400把刀劍、50張盾牌、20張弓箭和2000支箭(以上全部是濟州島保衛戰及皮島之戰中,從朝軍手中獲得的戰利品)。
天草時貞代表起義軍答應,上述軍械的貨款將在奪取富岡城、島原城後立刻支付,而花山則同意,在天草時貞支付了第一筆貨款後,再向其出售一批“大筒”和其他武。
“左京,你說這些烏合之眾,能拿下富岡城嗎?”
也別怪陶瑃懷疑起義軍的戰鬥力,畢竟富岡城依山傍海,且地形狹窄,不方便進攻方展開兵力,實在是易守難攻之地,就算是福王府軍來進攻也不見得一定能拿下來----各地保民團、保衛團都是守備部隊,本就不備攻堅能力,而新軍學兵旅也沒有攻城的經驗,且也沒有裝備大口徑的攻城炮----何況是一群老百姓為主的起義軍呢。
花山卻比較有信心:“在下以為,或可以拿下來的!”
隨即花山解釋道:“天草雖然是唐津藩主大久保氏的領地,但唐津藩的本據遠在北九州,此地不過是代居住之地,雖名城堡,實際不過是一個館砦,且據幕府制度,本地的武士很,又一多半折損在之前的討伐中,早已經是岌岌可危了;之前,天草義軍之所以拿不下來,主要還是缺乏遠程制武,再加上島民不善戰,見到死傷後畏懼罷了,如今得到我等贈送的大筒,可有效制守軍的鐵炮,激勵島民的戰意士氣,此消彼長,富岡城不難拿下,就不知道富岡城裡有多金銀財可以支付我們的貨價了。”
花山京雄的說法其實並不特別準確,因為天草、島原的起義軍手中實際並不特別缺乏鐵炮之類的遠程武----一部分是通過薩藩的中介跟福海號買的,一部分是擊敗島原、唐津兩藩討伐軍後繳獲的,還有一部分是早年藏匿下來的,林林總總加起來,4~500隻火繩槍總是有的----關鍵是,富岡城守軍有工事依託,起義軍卻需要頂對方的火力前沖,了不得有幾乾柴組的不頂事的木楯作為防裝備,因此死傷不小,而起義軍之前都是循規蹈矩的老百姓,見就暈,一旦傷亡大了就有畏難緒,所以,拿不下富岡城也是正常的事。
陶瑃是船師堂畢業生中資質比較差的一個,雖然因為福王府名下船隻數量增加而飛快的為了船長,但實際是不懂海戰也不懂陸戰的,因此聽到花山用口音古怪的大明話這番歪打正着的解釋後,似懂非懂的點了點頭。
“能拿下富岡城就好,只有事鬧大了,才能進一步牽扯幕府的注意力。”陶瑃的話與符筠生的話如出一轍,都是生怕島原之的靜太小了,不能調幕府的力。“至於錢財什麼的倒也無所謂,畢竟這些東西是田公公和兩位舍人都不要的垃圾,這次拿出來就是廢利用,收回一分銀子也是白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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