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之我是弘光帝_第1281章 如果說(1)
第1281章
如果說,這還算不上賣國的話,那至是誤國殃民吧!
崇禎皇帝查明的民科軍事專家的第三項罪責是“謀款不戰”,也就是私自和後金議和。
事實上,民科軍事專家私下裡跟後金議和也不是一回兩回了,早在天啟年間,他就背着明廷,自行派人去後金弔唁努爾哈赤,這就是所謂的“潛移喇嘛僧城”,結果,被後金騙了一回又一回,還是不知道悔改,不但坐視朝鮮被攻擊,而且還“擅殺大將”,為後金掃除了腹背之敵、心腹之患,這就很難解釋其所作所為了;當然,民科軍事專家未必是為了叛國,更像是在無法完“五年復遼”的承諾後的孤注一擲,試圖以“兩國議和”的功消弭了自的責任,明顯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欺君罔上。
“散遣援兵”這一罪名,其實要分兩點來說,其一,民科軍事專家雖然事先說後金可能會從薊鎮實現突破,卻從兵力有限的薊州調兵馬加強錦州防務,並且還汰淘所謂的“弱兵”,結果不但使得薊州防務空虛,而且還讓被汰淘的“弱兵”憤恨,結果正是這些被汰淘的“弱兵”在後金攻打遵化時打開城門,導致了順天巡王元雅不得不自殺殉國。
其二,明知道後金已經突破薊州防攻長城以南了,卻不派主力馳援,只派了一個非嫡系的趙率教送死,並且,第一批援軍已經開到了,民科軍事專家卻讓他們返回原地駐防,結果導致了被朝庭寄與厚的薊西防線竟不經一戰便完全失效。
也難怪朝野上下懷疑民科軍事專家的行事機,是不是故意放縱後金軍長驅直、圍攻京師、迫明廷答應城下之盟。
除了以上四項可以公之於眾的罪名外,還有一個不能宣之於口的罪名,那就是遼鎮兵馬只聽民科軍事專家一人指揮,民科軍事專家一被抓,遼鎮兵馬就逃回山海關了,這TMD已經不是大明的軍隊了,完全是你民科軍事專家的私軍嘛!
十幾萬私軍,而且位置是如此要的私軍,你說,朝野上下能不擔心害怕嗎?
所以,如此多的死罪累計在一起,民科軍事專家就只能是罪無可赦了。
崇禎三年八月癸亥(1630年9月22日),民科軍事專家就被當眾出於了“磔刑”,然後千上萬的北京市民衝上去分食了民科軍事專家的,以此宣洩對民科軍事專家的滿腔憤怒。
但東林黨人和民科軍事專家的幕僚們卻將民科軍事專家的死視作是閹黨反撲的結果,再加上此前韓爌、錢龍錫等東林黨高層因為到民科軍事專家的牽連----他們或是民科軍事專家的舉薦人,據明代舉薦制度要負責連帶責任,要麼曾經跟民科軍事專家私下裡合謀,讓皇帝擔心東林黨是不是要用遼鎮兵馬做些大逆不道的事----而被罷免職,所以,為了洗白自,這些人編造了大量的謊言,為民科軍事專家進行飾,倒是攪得輿論紛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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