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小說

不當官了,逃荒保命要緊!_第90章 買地!(1)

關燈

岩石村黃家堂屋,林呈與林氏族長林德沛、岩石村村長李春、黃家當家人黃柴胡四人對坐,商討着買賣土地事宜。

不一會兒,雙方就談好了條件:二十畝地,每畝六兩五錢銀子,黃家需在七天之將土地里的糧食收走,並將土地收拾平整;林呈則需一次將買地款全額付清。

林呈從隨攜帶的籃子里取出硯台紙筆,磨好墨,當堂提筆書寫買賣田地契約。

立賣田契人:瀋州轄下荊河縣岩石村黃柴胡,系黃家當家人,今願將自家名下田地售賣。

買田人:瀋州轄下荊河縣南關村林氏宗族代表林呈,林氏族長林德沛及宗族委託,購置黃家二十畝田地作為族產。

隨後,他又詳細寫上土地位置、價格、付方式,並註明 “本契約簽訂之日起,上述二十畝坡地的所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耕種權、收益權、置權等,正式轉移至林氏宗族名下,林德沛作為宗族代表有權對該地進行合法管理與經營”。

最後,林呈填好立契日期。雙方確認無誤後,依次簽字畫押;岩石村村長李春作為見證人,也按了手印。

契約一式三份,林呈執一份,黃柴胡執一份,另一份由李春留存備案。

林呈拿出一百三十兩銀子遞給黃柴胡,黃柴胡驗收完畢,出了簽名畫押的收款憑證。

至此,黃家這二十畝地名義上已歸林氏所有 —— 但按律法,還需去府辦理過戶手續、繳納百分之三的契稅,才算真正敲定歸屬,無任何後顧之憂。

林呈與族長走出黃家,族長小心翼翼地將契書等相關文書收好,欣地朝着林呈點頭:“你放心,我定會好好打理這些地產。這些地明年種上煙葉,得的出息足夠建私塾、請夫子了”。

林呈道:“伯父向來公正廉明,我沒什麼不放心的。”

滿

便

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