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之臨海憑風_第359章 同仇敵愾(1)
殷正強一直都在關注着東城樞紐項目的進展,初德仁和齊主任會談後沒多久殷正強就知道了會談的結果,心有些沮喪。
市裡邊的條件有些苛刻是不假,但是環宇集團只要是能夠按時支付那筆13.5億的資金,那麼東城樞紐項目大概率就是他們的了。從這方面講,市裡面其實還是顧忌環宇集團後面的背景了,周副市長這也算是一種妥協了。
“草他姥姥的,這還有天理嗎?”自己覺得吃了虧的殷正強關在辦公室里破口大罵,以前他利用自己的背景資源欺負別人的時候,他從來沒有這麼想過,現在遇到比他還豪橫的了,也就只會和個潑婦一樣罵街了!所以這人啊!只有挨到自己上才知道疼不疼!
那尚府項目還賣不賣了?殷正強有些遲疑不決起來。
潘十億是這兩年新晉崛起的地產新銳,這貨最早是萬同公司的,萬同在華夏房地產行業是一個不能不提及的公司,大名鼎鼎的萬同六君子後來在華夏地的房地產行業以及投資行業里都是名噪一時的人,潘十億就是其中之一。
萬同公司最早是在九十年代瓊海炒地皮發家的,很幸運的是他們高點套現平安落地了。
後來立了京城萬同,再後來六個合伙人分道揚鑣,潘十億從萬同公司出來和第三任妻子張鑫立了Hoo公司,引了所謂新概念,將住宅與辦公、藝等結合在一起,創新出了一種新的房地產產品,就是Hoo。
殷正強很早就認識潘十億,因為他和萬同公司所謂老大馮關係不錯。不過殷正強似乎從來沒有看得上潘十億,他覺得潘十億除了會營銷啥也不懂,是個“天生的二道販子!”
但是殷正強也不得不承認,潘十億在市場營銷特別是賣房子方面的確很有天賦,Hoo公司前邊幾個項目全都賣的很好,潘十億兩口子也賺了不錢。
華夏的房地產行業與國外最大的不同就是土地出讓方式,依據法律規定,華夏所有的土地全部都是國有的,所以不管什麼開發商,實際上都是要從國家手裡拿到土地的使用權。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華夏的房地產最長只有70產權的原因,因為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長年限就是70年。
最早的時候各項管理法規不是很規範,所以大多數土地出讓都是以協議出讓的方式,這裡邊的文章就太多了,所以各種問題層出不窮,也是腐敗犯罪多發的溫床。
國家有關部門很早也發現了這個問題,所以自2000年左右就開始醞釀新的國有土地出讓法規,就是後來大家耳能詳的土地招拍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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