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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我家僕役越買越多_第27章 血戰開封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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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格非走了,風風火火的走了。

他說,他的兒不知道這件事,那就是不知道。

他說,這是趙之做的,那就是趙之做的。

他不需要證據。

他做了五十多年的清,他是讀書人,他已經用五十多年時間證明他是一個合格的讀書人,他是有風骨的。

他說這是趙之做的,那麼,九以上的人必須相信,這是他的人品。

反之,趙之說這不是他做的,沒有人會信,因為他的人設就是摟錢,他沒給自己樹起風骨。

在古代,人品、名聲、氣節,是人的一部分。

你說包拯拿黑錢判錯案了,誰信?

你說寇準欺,誰信?

你說岳飛不國,誰信?

用一生時間去踐行自己人品的人,很多時候,他的言行就是證據。

穿

...

...西

穿

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