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老茶館,民國三代人_第65章 以死喚子(2)
同樣惱火的還有孫老四,這一下,他也不知該如何收回本。宋軒匆匆趕來,卻終究遲了一步。
他緩步上前,低聲問道:“人死為大。常三那小子呢?”
一位婦人上前行禮,哽咽答道:“他已經好些日子沒有音信了……”
宋軒嘆了口氣,取出一錠小銀遞給那婦人,“去找個庵堂來辦後事吧。”說罷佇立門前,靜候來者。
那個年代,不是正室夫人,便難以葬家族祭田,甚至連一塊安之土都難求。員自有祭田,富戶早早自購墳地,庄稼人尚能埋在自家地里。唯獨這樣的,名不正言不順——若夫家不認,便了無主之魂。
當時也有公墓,卻屬於教會,非教徒不得葬。亦或捐些銀兩給寺廟,求個後寄放之——京城裡不太監,便是這樣在廟中了卻殘生。
常三爺蹤跡全無,只得將後事托與庵堂。將來的牌位,大抵也只能安置在尼姑庵的寄存之所,香火零星,凄清度日。
不多時,那婦人已請來了庵堂的人着手辦後事。而常三爺,直到被金玉林一記耳重重扇在臉上,才像是大夢初醒。都到這地步了,誰還跟他客氣?房子已凶宅、不值錢了,現在唯一要的,是趕想辦法回本。
金玉林怒氣沖沖地將事原委道盡,常三這才恍如雷擊,大哭着奔回家門。他撲到門前,跪地痛哭流涕,狀極悲切。可當旁人問起後事如何安排、銀兩從何而來,他卻一概不知,滿臉茫然。
按常理,這等喪事總該通報親族共同商議。可他連一個本家親戚也認不全,更掏不出半文喪葬銀兩。圍觀的眾人紛紛搖頭,心想:不過一個被片空了魂的活死人,又能頂什麼用?
常三一見到金玉林,就像抓住救命稻草般撲了上去,“你再借我些銀子,等我安葬了額娘,這宅子立馬就歸你!”
金玉林卻一腳將他踹開,厲聲道:“滾遠點!你家這宅子現在還值幾個錢?早前還能估個一千五百兩,如今鬧出人命,了凶宅,怕是五百兩都難出手!你自己瞧瞧,前後欠我三百八十兩。這破屋子猴年馬月才賣得掉?還指我再掏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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