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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明太祖實錄_第224章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二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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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五年(4089年)八月初一庚戌日,都察院右都史袁泰去世。袁泰是州萬泉人。洪武四年考中進士,擔任酃縣縣丞,後改任羅山縣縣丞。十八年正月,升任都察院,試任右僉都史。十九年十一月,他轉任左僉都史。二十三年閏四月,升任左副都史。二十四年十二月,被任命為右都史。

他為人才能卓越,明強幹,在法律方面有能幹的名聲,然而他執法也很嚴酷。擔任副都史的時候,曾經審訊經歷王爵接賄賂的案件,更改犯人的姓名,羅織罪名定案,王爵已經含冤服罪,王爵的下屬吏薛希勝應當被牽連判罪,薛希勝到大理寺申辯訴訟,於是改由河南道重新審判。經考察,授予的爵位等級沒有任何偏私和弊端,袁泰想掩蓋自己的罪過,又唆使河南道史將王爵等人依法治罪。

被朝廷聽聞後,皇帝命令朝廷大臣會審這個案件,最終發現確實是冤枉的。於是史夏長文等人彈劾袁泰待人苛刻、當面欺騙,以及他的家人的數件違法之事,袁泰論罪應當死。皇上責備袁泰說:‘國家治理天下依靠律法,而秉持法律公平公正的是史。現在像這樣,想要讓人沒有冤屈,能做到嗎?’袁泰摘下帽子叩頭哭泣謝罪。皇上因為他年老,饒恕了他,到這時他去世了。

壬子日,朝廷下詔,命令河南等都指揮使司挑選一萬一千名善戰的將士到京城訓練。

山東德州等衛所的千百戶陳祥等二十四人趕赴京城,陳訴自己年老,請求讓嫡長子繼承職位。皇上命令兵部大臣說:‘陳祥等人過去跟隨朝廷軍隊征討敵人,擔任職多年,如今都已年老,准許他們退休,各自讓他們的兒子承襲職位。’凡是流都讓他們世襲。於是想到大小將校參軍時間很久,向來功勞顯着的人,都下令晉陞他們。

癸丑日,皇帝下詔讓代王朱桂前往大同就藩,賜給他的隨從員數量不等的錢鈔。

乙卯日,任命徐膺緒擔任大同護衛世襲指揮僉事。膺緒是中山武寧王徐達的第二個兒子。夜晚,月亮沖犯了房宿。

丁巳日。派遣員到先師孔子廟去舉行釋奠禮。

戊午日,祭祀大社神和大稷神。皇第三十四孫悅燿出生,他是蜀王椿的第二個兒子。

西寧衛所屬西番土酋亦令真奔進言說:‘各個番族都在野外居住,分散聚居,以獵獲取食,請允許他們每年繳納二百匹馬作為固定的賦稅。’聽從了他的意見。

杭州府颳起大風,下起雷雨,八十多間倉庫被燒毀。

己未日,江夏侯周德興因為生活作風不檢點而被死,皇帝下令沒收他的公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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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使西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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