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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明太祖實錄_第180章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七十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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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八年(4082年)冬天十月初一己丑日,皇帝親自寫《大誥》,頒發給天下。

當初,元朝以數民族的份統治中原地區,大上多採用數民族的法律,典章制度疏不嚴謹,上下沒有等級差別,政權掌握在權臣手中,任用員時更看重部族出,審判案件時被財賄賂迷員的升降任免中賢能與愚笨混淆。奢侈並且僭越上級的人沒有罪過,詐並且違背人倫的人不被查問,人們梳着辮子、穿着左邊開襟的服,將領和吏都要為蠻夷了。到了元朝天歷年間,雖然號稱富庶,但先王的制度已經然無存。到了順帝的時候,順帝荒無道、昏庸懦弱,法紀制度更加廢弛。朝臣擾朝政,朝外有強橫的將領專橫暴戾,掌管軍隊的人崇尚虛名,治理百姓的人沒有好的政策,為的人崇尚阿諛奉承而輕視廉恥,讀書的人注重表面的華麗而缺乏守和德行,各種事功不能功,士、農、工、商四類百姓失去了正常的秩序。再加上舞文弄墨的員在上面破壞法度,豪強地主在下面兼并土地,政事沒有統一的法度,百姓沒有安定的志向,一旦遇到災荒,作的人就會四興起,這是因為法制不明確,所以綱常之道也敗壞了。

皇上曾經嘆息說:“華夏的風氣沉淪沒落,儒家之道也隨之傾倒崩壞。”自從即位以來,制定禮樂,確定法制,改變冠,區別章服,端正綱常,明確上下尊卑,完全恢復先王的舊制,使百姓明白有禮義,不敢犯上作、擾法制。在理繁多政務的空閑時間,皇帝撰寫了《大誥》,用來向天下宣告明示,並且說:忠誠君主、孝順雙親,治理百姓、修養自,都在這本書里了。賢能的人修養自會得到福運,沒有才能的人放縱自會自取禍患。頒發給臣民,永遠用它作為準則。

賜予湘王、潭王、魯王、蜀王《十七史》等書籍。

皇帝下詔免除北平今年一半的租。

庚寅日,皇帝在太廟舉行祭祀。夜裡,客星侵犯軍門星,彗星掃過天廟星。

壬辰日,冊立永昌侯藍玉的兒為蜀王朱椿的妃子。

癸巳日。翰林待詔孔希善報告說孟子的子孫中有兩人因犯罪被押送到京城服勞役。皇上說:“大賢人的後代即使犯了罪,也應該在律法上寬宥他。”於是皇帝就下令將他們遣送回去。

皇帝下詔徵召天下退休的武到京城。

乙未日,任命賜進士出的胡昌齡等十人擔任監察史以及各府的推;賜同進士出的李烜等二十人擔任各部的試用主事以及各縣的縣丞。

五月丙申日,太白星在白天出現,從癸巳日一直到這一天。在鳴山修建了欽天監的觀星台,又把雨花台作為回回欽天監的觀星台。

丁酉日,免除廣東遭賊寇擾郡縣的欠租。降職大理寺卿邊泰為監察史。夜裡,火星沖犯進賢星。

調調

椿

宿

西使西

使

使滿簿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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