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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明太祖實錄_第92章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八十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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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七年(4071年)三月初一(丁卯朔):明太祖朱元璋派遣使者帶着敕令曉諭大將軍徐達、左副將軍李文忠、右副將軍馮勝,命令他們將統領的將士分別部署在北平、山西兩地駐守屯田。其中,六安侯王志、南雄侯趙庸留在山西,營侯楊璟、汝南侯梅思祖前往北平,仍由各都督府的員以及指揮、千戶、百戶等軍聽從他們統領。遇有軍務,應妥善置安排,之後大將軍與各位公侯再返回京城。

戊辰日,任命兵部尚書劉仁、刑部主事鄭九為廣東行省參政。二人向皇帝辭行時,朱元璋諭示道:“嶺南距離京城數千里之遙,鎮守一方、治理地方的重任,必須委派重臣擔當,這樣才能安那裡的百姓。現特命你們前往。凡理政事,應當恩威並施。如果施政只用恩德而缺乏威嚴,就會寬縱無度,導致政事廢弛;如果只憑威嚴而不施仁,就會嚴苛寡恩,使百姓不堪忍。唯有做到恩惠不流於無原則的姑息,威嚴不淪為苛刻殘暴,政事才能順利推行,民生才能安定。這樣,下面的郡縣吏也會相互效仿,即使嶺海之地遙遠,朝廷也可以無憂了。”劉仁等人叩頭領命後出發。

壬申日,海南衛指揮同知張仁率兵討伐儋州叛賊陳逢愆,將其斬首,生擒其黨羽楊玄老等五百六十餘人,並對其部屬一千四百餘人以劓刑(割鼻)。

奉先殿鑄造的鐘完

甲戌日,中書省上奏:“播州宣司的土地既然已納國家版圖,其百姓即等同於朝廷子民,應當徵收其貢賦。請下令從洪武四年開始,每年令其繳納糧食二千五百石,以供軍需。貴州金築、程蕃等十四個長司,每年繳納糧食二百七十三石,請將此定為法令。同時,請將當地百姓自行開墾的田畝登記冊,一併徵收賦稅。”朱元璋批複道:“播州是西南數民族聚居之地,自古以來雖歸屬版圖、繳納貢賦,但應當以清靜無為的方式治理。若加以煩擾,反違其本。朕君臨天下,他們率先歸附,其田稅應隨其實際收繳納,不必再設定固定額度來徵收。”於是沒有批准中書省的請求。

設置雅州碉門阜民司。

乙亥日,蘭州八里麻地方的百姓郭買的叛,引番兵侵。朝廷下詔懸賞捉拿他。蘭州衛派遣郭買的的哥哥着沙和弟弟火石歹前去招降。郭買的不服從,着沙、火石歹趁夜砍下他的頭顱返回。蘭州衛上報此事請求獎賞。朱元璋說:“郭買的罪固然當死,但作為兄弟,勸告不聽,本應將其擒拿歸案即可。親手殺死兄弟,有違天倫。若獎賞這種行為,不足以垂範天下。只可將繳獲的牛馬分給他們。”

廣西行省上奏:“靖江王府準備修建城樓及用磚加固城牆。現今正值農忙時節,請求等到秋收之後,再徵調軍民共同服役修建。”朱元璋批准。

夜間四更,一顆青赤、帶尾跡的流星,從勾陳星旁出現,經過紫微垣東蕃,向東北方向運行,途中裂四散發,至閣道星旁消失。

丁丑日,將黃縣、開州清縣均劃歸大名府管轄。不久,將州降為縣。

戊寅日,大將軍徐達派人將被俘的原元朝平章鄧孛羅帖木兒押送至京城。朱元璋下詔賞賜鄧孛羅帖木兒服、被褥、帳席等品。

陝西階州西固城(今屬甘肅)原元朝千戶韓文質派遣副千戶嚴志明前來朝貢馬匹。朱元璋下令賜予韓文質彩緞和服(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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