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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明太祖實錄_第90章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八十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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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衛將邊境地區的寡婦及被棄人口共六十一戶送至京師。詔令賜予他們、被褥及錢

夜晚,有青白流星一顆,自八谷星向西北方向運行,後有小星跟隨,至五車星區域的天潢星消失。

乙亥(初八),皇帝命都督府:“凡開國以來,大小功臣有未及酬報而亡故者,及自有爵祿而恩澤未及子孫者,俱詳細奏報。”於是,自公侯以下至百戶,凡已故、失蹤者,其應承襲子孫共二百零九人,皆予升用。士卒中有在丙申年以前加大號軍的二十九人,皆授予不同職。

壬午(十五日),在圜丘祭祀昊天上帝。

甲申(十七日),詔令制定品家用的祭服、公服(常禮服)。皇帝諭禮部大臣:“古時士大夫祭祀家廟,有祭服;拜見私親尊長,有公服。相關禮儀制度的等級差異,奏報上來。”經議定:“品之家私下拜見尊長,若使用朝見君主的公服,於禮不合。應另制梁冠、裳、革帶、大帶、白、烏鞋(舄)、佩綬。其裳去掉邊緣裝飾。三品以上用佩綬,三品以下不用。其祭服,三品以上可去方心曲領(項飾),三品以下則去佩綬。”皇帝採納。並令按此式樣製作祭服,賜予公、侯每人一套,供其祭祀家廟使用。

復命定祭祀齋戒禮儀:凡是祭祀天地,在正式祭祀日的前五天午後沐浴、更換服,住在外室。第二天早上,百在奉天門觀看誓戒牌。第三天,祭告仁祖廟,退下後居住在齋宮,進行三天的齋戒,然後舉行祭祀。祭祀宗廟,在正式祭祀的前四天午後沐浴更,居住在外面的房間,從第二天開始,進行三天的齋戒,然後舉行祭祀。祭祀社稷神、日神(朝日時祭祀)、月神(夕月時祭祀)、周天星辰、太歲、風雲、雷雨、岳鎮(山神)、海(海神等)、山川等神靈時,正式祭祀的前三天午後沐浴更,居住在外面的房間,從次日開始,進行兩天的齋戒,然後舉行祭祀。凡是(皇帝)下達(賜香或祭祀)旨意,要派員代替皇帝祭祀歷代帝王以及孔子等廟宇,前一天沐浴更換服,住在外室,第二天派員前去祭祀。凡是祭祀五種神祀(五祀),對戶神、灶神、門神、井神的祭祀,在四季的第一個月(孟春、孟夏、孟秋、孟冬)太廟舉行常規祭祀的那一天,派遣前去祭祀;對中溜神的祭祀,在季夏土氣旺盛的戊日,派遣前去祭祀。

乙酉日:田儼等人出使緬國,沒有到達目的地就回來了。緬國在雲南的西南方向,與八百國、占城接壤,被稱為緬甸,元朝時最為強盛,麓川、平緬都歸附於它。皇帝聽說他們曾經向元朝進貢,於是派遣田儼和程斗南、張禕、錢允恭帶着詔書前往出使。田儼等人到達安南時,正上占城出兵與安南互相攻打,道路不通,滯留了兩年多,不能前進,皇帝下詔召他們回國。到了這個時候,只有田儼生還,其餘的人都死在了路上。

己丑日:又下詔令沿江的蘆葦場任憑軍人和百姓採伐使用,權貴之家不得侵佔,並且免除徵收那裡的土地稅糧。

庚寅日:分別賞賜京城衛所的軍士十七萬九千四百多人數量不等的白銀。

詔刑部尚書劉惟謙詳定大明律:在此之前,皇上已經下令頒布施行法律條令,又擔心百姓不能全部知曉,便命令大理寺卿周禎等人直接解釋其中的含義,向民間頒布推行。接着又命令儒臣與刑部員共同研討唐律,每天抄錄二十多條進呈覽。皇上對此進行斟酌考量,選擇其中可行的予以採納。到這時,重新命令劉惟謙詳細制定《大明律》,律條的篇目都以唐律為標準。刑罰分為五等:第一等是笞刑,分五級,從一十下到五十下,每十下為一級加減。第二等是杖刑,分五級,從六十下到一百下,每十下為一級加減。第三等是徒刑,分五級:徒刑一年,附加杖刑六十下;徒刑一年半,附加杖刑七十下;徒刑二年,附加杖刑八十下;徒刑二年半,附加杖刑九十下;徒刑三年,附加杖刑一百下。從一年到三年分為五等,每加減杖刑十下及加減徒刑半年為一等。第四等是流刑,分三級:流二千里,附加杖刑一百下;流二千五百里,附加杖刑一百下;流三千里,附加杖刑一百下。從二千里到三千里分為三等,每五百里為一等加減。第五等是死刑,分絞刑、斬刑兩種。它的篇目有《名例》、《衛》、《職制》、《戶婚》、《廄庫》、《擅興》、《盜賊》、《斗訟》、《詐偽》、《雜律》、《捕亡》、《斷獄》。採用舊律二百八十八條,續增律文一百二十八條,將舊令改為律文三十六條,因事制定律文三十一條,參考唐律補充一百二十三條,合起來共六百零六條,分為三十卷。其間的增減刪補,務求輕重適宜,每寫一篇,就抄寫好進獻給皇帝。皇上命令張在兩邊廊屋的牆壁上,親自加以裁定。等編纂完,翰林學士宋濂寫了表章進獻,皇帝命令頒行天下。

暹羅斛國國王參烈寶毗牙哩哆啰祿派遣他的大臣柰昭氈哆啰等人呈遞奏表謝恩,進獻地方特產,使臣個人也有進獻的品,皇帝命令拒絕收下使臣私人進獻的貢品。

壬辰日:原元朝的四大王侵擾岢嵐州,朝廷命令大同衛邊軍前去討伐。不久,千戶唐誠吉率兵在同瓦椽方山抓獲了他的同黨哈剌張,將他押送到京師斬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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