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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明太祖實錄_第72章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六十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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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四年(4068年)九月初一庚戌日,發生了日食。

辛亥日,任命前元朝降臣汪瓦兒間為河州衛指揮僉事,賜給他文綺和襲。瓦兒間在元朝為,擔任平章一職,到現在才來歸附,所以有了這個任命。

甲寅日,高麗國的國王王顓派遣他的臣子姜仲祥等人捧着表章前來進獻金銀製的龍形酒盞、布帛、有花紋的席子、貝等品,恭賀天壽聖節,並且恭賀皇太子的千秋節。

皇上和侍臣討論《孫子》,有人說:“孫武的書從簡單到困難,方法先,言語簡約而重要,所以提問就沒有窮盡,探索就更加深奧。”有人說:‘用兵的方法,高明的在於運用常規作戰方法並知道變通。’如果敵人在那裡是實,那麼我方就變虛為實,如果我方在這裡是虛,那麼我方就變虛為實,其中的奧秘難以預測,這是用兵的關鍵,千古以來都是不可改變的。有人又說:‘用兵的方法以詭詐為勝,《孫子兵法》到最後一篇才講用間。’回答說:‘計策是報產生的,報是通過間諜獲取的,如果遇到不能被離間的君主,沒有可以利用的間隙,將怎麼能獲取報呢?’每個人都堅持自己的說法。皇帝說:“在我看來,孫武的書(《孫子兵法》)是從古時候講謀略的書中摻雜綜合出來的,只是還不夠純粹罷了。”所以說他不仁到了極點,這並不是戰勝敵人的人應有的表現。這種說法非常正確,如果是那種虛虛實實、變化欺詐的說法就比較淺薄了。如果君主像商湯、周武王一樣,用兵作戰,不需要依靠虛實變換、欺詐之就自然會戰無不勝。靠虛虛實實、欺騙迷的戰來取勝,只是一種一時的手段,不是王者的軍隊所使用的,最終這種戰也會用盡。大概是因為推行仁政的人天下無敵,只依靠權的人必然滅亡。看孫武所說的話,和他的主張也有相互違背之。孫武的書一定有傳授給他的人,而孫武的戰卻不能完全像他的書里說的那樣。

乙卯日,夜晚,火星侵犯壘壁陣。

丙辰日,冊封故元太傅、中書右丞相河南王王保保的妹妹為秦王朱樉的妃子。當時,王妃的外祖父去世,皇上命令朝中大臣商議此事,禮部尚書陶凱上奏說:‘大功以下,即使是平民也可以婚,更何況王妃是沒有服喪義務的。’皇上於是命令宮中使者和前往郭氏家裡,舉行納徵和冊立的禮儀。冊文說:‘朕君臨天下,分封諸子為王,一定要挑選名門賢作為他們的妃子。’現在朕的第二個兒子秦王朱樉,已經長大人,選擇你王氏,你是以前元朝太傅、中書省右丞相河南王的妹妹,授予金冊,做秦王的王妃。你一定要恭謹地遵守婦的道德規範,來輔助我的國家,要敬重(這件事)啊!

任命磨勘司令端以善為刑部尚書,刑部郎中吳云為磨勘司令,茹太素、任叔正、張度等十一人為監察史。

分別派遣監察史前往山東、北平、河南等府州,核實鹽稅以及倉庫拖欠的賦稅數量。

皇上閱讀《大學衍義》,讀到晁錯所說的‘人之常沒有不想長壽的,三王讓百姓生存而不傷害他們。’真德秀解釋說:‘君主不窮兵黷武,就能養育百姓而不傷害他們。’(皇帝)回頭對邊的大臣說:“晁錯的言論,所涵蓋的範圍很廣;真德秀的言論,見解深刻。”古人說:‘兵是不祥之,聖人不到萬不得已不會使用。’我每次親臨戰陣,觀看兩軍戰,士兵們在刀箭之下穿梭,瞬息之間,就有傷致殘和死亡的,心中很是不忍。我曾經想過,君主為了恤百姓,應該重視的是軍事和刑法。濫用刑罰的人會使無辜的人蒙冤,濫用武力的人會把人上絕路,統治國家的人應當深以為戒。

己未日,中書省大臣上奏說:“從龍江驛到河南中灤驛,一共有三十二個驛站,有關部門已經挑選了糧食超過一百石的百姓做馬戶,如果不夠就從鄰縣選取有糧食的百姓補充。五戶以上、十戶以下(的人家),共同組一個賦稅單位(一夫即一個賦稅單位,田百畝,出賦稅和徭役等)。只有臨濠府百姓的田賦達不到那個標準。請在民間挑選家產比較富裕的人,湊夠三十石糧食相當於一個男丁(的標準),馬匹不夠的,就用典牧所的馬提供給他們。”皇帝下詔批准了他的請求。

庚申日,賜給靖海侯吳禎所率領的水軍一萬六千多人每人二匹棉布。

三佛齊國王馬哈剌扎八剌卜派他的大臣玉的力馬罕亦里牙思帶着金錶前來朝貢,獻上黑熊、火、孔雀、五鸚鵡以及各種香兜羅綿被、苾布等品。在此之前,朝廷派遣趙述等人出使該國,把皇帝即位、建立年號、平定北方沙漠地區(的況)告知(對方)。到這時,趙述回國,他的國家派遣使者跟隨趙述朝進貢。皇帝下詔書賜給馬哈剌扎八剌卜《大統歷》、織金紗羅、文綺,賞賜使者的羅綺各有不同。

耀耀宿姿祿穿穿殿

耀

西使使

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