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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明太祖實錄_第66章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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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湖廣武昌等十個府徵發民夫三萬人,徵調船隻八千艘,運輸糧食十四萬石,從襄轉運到漢中,仍然命令當地衛所的軍士沿江護送。

中書省右丞相、魏國公徐達上奏說:‘山後、順寧等州的百姓,距離敵人的邊境很近,雖然已經被招聚集歸來,卻沒有看到他們安心於本土、樂於生計,擔心時間長了他們會離散。’

已經下令讓都指揮使潘敬、左軍都督府都督僉事高顯把順寧、宜興州沿邊的百姓,全部遷到北平的州縣戍守,還讓原來的部將安百姓。

統計戶數為一萬七千二百七十四戶,人口為九萬三千八百七十八人。

皇上批准了他的奏請。

在臨濠設置懷遠衛親軍指揮使司。

丁未日,皇帝下詔令:凡是大大小小的武去世,都讓他們的嫡長子或嫡長孫承襲職位。

如果有變故,就由嫡次子繼承,如果沒有嫡次子,就由庶長子的子孫繼承;如果沒有庶長子的子孫,就由弟弟、侄子中應該繼承的人繼承職。

如果沒有可以繼承的弟弟侄子,但是有妻子、兒和家屬,就把他的俸祿按月給他們。

那些應該世襲職位的人,一定要通過騎馬箭的技藝來選拔。

如果(繼承人)年,就優厚地給予一半俸祿;(如果是)為朝廷的公事而死的(員),就給予全額俸祿,等到(繼承人)長大就承襲職位。

法令。

使

使

西

西

使

使

宿

宿

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