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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不可忽驟得_第48章 識字農婦(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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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等毒誓,在古代極為慎重,絕非常人敢輕易許下。村民們面面相覷,議論聲漸漸變了調。

李氏轉向眾人,聲音雖弱,卻擲地有聲:我夫在世時,曾因不識字,被騙簽下賣契,終日為趙家做工,累死他鄉。我不願兒子重蹈覆轍,故求學識字。諸位鄉親,識字何罪之有?難道窮人的子,就不配讀書明理嗎?

這番話,竟說出了許多村民心中的痛。在場不人,都曾因不識字而吃過虧,被地主豪強欺凌。

一位老者忽然站出來:李氏所言極是!我家孫兒也在蘇先生那學字,難道也是不當之舉?

又有人道:就是,子識字又有何不可?只要不違背三從四德,讀書認字,有何不可?

風向驟變,那見狀不妙,撒就跑。趙家家丁們也面難看,悻悻而去。

危機雖解,李氏卻因先前強撐,力不支,昏倒在地。蘇明遠連忙上前扶起,卻因顧忌男之別,不敢過分親近。

快,送回家!有好心的婦人上前幫忙,這般病弱,還要照顧子,實在可憐。

蘇明遠目送李氏被抬走,心中百集。他看着村民們的背影,恍然間覺得,這個古老的時代,也並非鐵板一塊,其中同樣有變革的暗流在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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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靜,蘇明遠獨坐案前,藉著燭,寫下一篇文章:《論子識字之益》。

文中,他引經據典,論證子識字的諸多好——可助相夫教子,可增智啟慧,可防騙上當,更可傳承文化。他特意用古代文人的口吻寫就,以免顯得過於離經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