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小說

四合院到港綜打開系統的正確姿勢_第258章 聯合審訊(2)

關燈

麥理浩跟幾人又商量了一些細節,送了這人出去,轉頭給梁老打去了電話:“梁市長,你好,我是港督麥理浩。”

“麥理浩港督,不知道我方的提議怎麼樣,是否同意人?”

“nonono,梁市長,鄭興和齊偉傑屬於港城人,應該是由我們來進行審判,我的意見是將這件事給我來理,請梁市長放心,港城的法律是公正的,保證不會放過任何一個犯罪分子。”

“麥理浩港督,他是在華夏犯下的罪行,理應由我國來進行審判,如果有外國人在英國犯罪,難道你們還要將他們送回本國審嗎?”

“梁市長,這是兩碼事,他們如果真的犯了罪,我希是在港城到審訊,也能保證他們到公正的待遇。”

“你的意思就是我們審訊不夠公正了,由你們審訊不可能,把人給你了,這些人還會如實招供嗎,不要說這些自欺欺人的瞎話了。”

麥理浩臉一紅,語氣一轉:“梁市長,請你相信港城的法律,只要證據確鑿,我們一定會按相應的律法進行判決,如果梁市長不放心,可以安排人進行旁聽。”

“旁聽,如果大法宣判他們無罪,我們也只能在旁邊看着是不是,麥港督,大家明人不說暗話,我不可能同意的,其實這些人都是罪犯,已經是證據確鑿了,麥港督何必要維護他們。”

“梁市長,未經過港府法律審判,他們目前還是嫌疑人,還需要經過律師的辯護,大法的判決,他們才會是罪犯,我願意退讓一步,組建聯合法庭,共同審訊,我相信不論是貴國的法律還是港城的法律,對於證言供詞證據要求都是一致的。”

“聯合法庭,共同審訊,這件事我需要彙報。”

“當然沒問題,請梁市長儘快決定,我已經安排了人去抓捕犯人了,按港城法律,如果沒有證據,我只能扣留他48小時。”

梁老自然知道他的意思,如果沒有證據或者不同意,他們就要放人了,這是給自己設立時間限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