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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山河,從穿成宋欽宗開始_第2618章 趙桓給腓特烈普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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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方面除了閣集領導之外,還要設立帝國的最高行政長,即皇帝或國王,此前我們通過選侯形式產生,下一步將改革為類似國會產生的民主投票選舉制度。也就是說,各公國均可推舉一位皇帝候選人,然後由國會從中確定兩位候選人,再提全民投票。

從這兩個人中選出一個為帝國的皇帝,這樣確保代表了神羅帝國最廣大百姓的意願。”

腓特烈現在已經是神羅帝國君王,所以他對未來帝國的皇帝的產生興趣並不大,不過這樣的選舉過程他倒也是認同的。

他個人也認為,把皇帝的產生放在七個選侯上是不合適的,應該由整個帝國來選舉產生,這一點他贊同。

趙桓又說道:“神羅帝國的君王要實行任期制,每一任五年,到期後要進行再一次選舉,每一個君王連續任期不能超過兩屆。當然,從下一任帝國君王選任開始。”

趙桓強調這一點,就是要給腓特烈一個定心丸,也就是說你不用擔心,你的君王是終制。

因為趙桓並不打算奪走腓特烈的君王寶座,相反他要利用腓特烈來逐步掌控整個神羅帝國,而腓特烈是一個梟雄,他的鐵手腕,能幫助趙桓實現掌控帝國的目標的。

腓特烈接着問:“那帝國最高法院法的產生呢?”

“最高法院的法由攝政和君王各自提名,然後提閣會議討論通過,之後由君王作為帝國的最高統治者進行任命。

但是帝國最高法院的法獨立行使職務,不閣和君王的制約,當然也不我這位攝政的制約,只服從於法律,同時對君王的行為是否違憲有權進行審查。

如果認為君王發布的王令違反了憲法,可以做出獨立裁決,宣布無效,這樣君王下發的王令將會自失去效力。

也就是說,帝國最高法有違憲裁決權,當然不是哪一個法做出,要由帝國最高法院的大法違憲審查委員會,按數服從多數做出決定。

便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