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小說

重整山河,從穿成宋欽宗開始_第229章 商業銀行法(2)

關燈

幸虧我有功名在,從沒被打過,但是對此很無奈,做生意肯定會有糾紛,有糾紛不找衙門找誰呀?找衙門還要挨揍,實在讓人想不通。”

的確,在古代,因為民事糾紛起訴到衙門的原告、被告一般都會挨板子,而且認為他們都是刁民,只有刁民才會引起糾紛,覺得他們不好好種地,去做生意,是不務正業。

很多政府員重農抑商的思想固,看不起商人,所以想得到公平的待遇對於商人來說非常困難。

趙桓說道:“你有這種覺更好,朕最先要制定的一部法律做商業銀行法,就是把市面上的銀鋪集中起來立商業銀行,由他們給其他的商家發放貸款。

當然也可以吸收存款,也就是別人有銀子銅錢存儲在這種銀行之中,銀行給利息,然後拿這些錢去投資。”

李迒忙點頭說道:“這個臣知道,臣以前做生意就沒跟銀鋪打道,找他們借錢,但是利息太高了,所以不到萬不得已我們都不敢借。”

“是的,但是現在我們要規定一個利息範圍,不允許超過,所有的銀鋪都要經過朝廷的批准才能經營,沒有批准的全部要取消。

以保證這些經過朝廷規範之後的金行能夠為經濟的強大後盾,而且要形規模效應,現在的錢莊的規模都太小,抗風險能力不夠。

同時,這些金行可以得到朝廷設立的皇家金行的貸款,進一步擴充他們的實力,使他們能夠抵抗更大的經濟風險和金融風險,並能夠給廣大小作坊提供更多的貸款,扶植那些小作坊的生產。”

李迒有些傻眼,說道:

家的意思是朝廷的皇家金行會貸款給這些私人開的錢莊,再由他們把錢借貸出去嗎?

那為什麼朝廷的銀行不直接把款帶給那些商家呢,錢為什麼要讓這些錢莊去掙了?”

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