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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的新宋_第320章 改革宗人府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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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頓了頓,看向侍立一旁的李憲:

“李憲,將朕所擬的幾條章程,念與太皇太後、太後、皇後及諸位宗親聽。”

“老奴遵旨。”

李憲上前一步,從袖中取出一卷裱糊工整的絹本展開,用他那平穩而清晰的嗓音宣讀起來:

“為定宗室萬世之基,明親親管理之制,特擬定條陳如下:

一、強化宗正寺,更立‘宗人府’。

擢宗正寺為直接對皇帝負責之獨立衙署,更名為‘宗人府’。由皇後殿下或太後殿下兼‘判宗人府事’,以示皇家重親親之道。

設宗人令二員:一由宗室近支賢王充任,一由朝中德高重之士大夫充任,共掌府事,互相參詳,以示公允。

宗人府下設四廳:

譜牒廳:設玉牒館,掌修《皇室譜牒》。每十年一大修,三年一小修,詳載宗室子孫生卒、婚嫁、爵位承襲、功過事迹,務求清晰分明,以為管理之本。

考功廳:掌宗室子弟之教育、考課(即‘考封’)、及平日言行功過記錄,以為賞罰升黜之據。

俸給廳:嚴格依祖宗定製及新定《宗室條制》,按爵位等級、親疏遠近,發放歲祿、賞賜。並總理宗室公帑,經營田莊、鋪面等,以補用度。

使

祿

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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