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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的新宋_第152章 趙頊也很為難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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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極!譬如,可奏請以陛下某位德高重的皇叔(如北海郡王趙允弼)或皇弟(如嘉王趙頵),總攝廣南諸路水利屯田事宜。

實則,王爺只需在桂林或廣州設一行轅,接地方謁見,代表家巡視一下靈渠工地,以示關懷。工役、錢糧、人事,仍由我等選派的提舉全權理。”

呂公弼也徹底明白過來,這是要將“宗室外放”的政策進一步擴大化和制度化,他補充道:

“此議大善!不僅靈渠一,福建、廣南東路,但凡有大工,皆可依此例,請一位宗室尊者‘總攝’。

如此,既全了陛下聖意,使宗室為國效力,博取名聲,又確保實權仍在我士大夫之手,工程不至掣肘。”

思路一經點破,幾位頂尖智者立刻將方案完善得天。一份新的、補充後的奏疏迅速形,核心增加了一條:

“臣等再四思忖,以為靈渠乃至閩廣開發,功在千秋,為顯朝廷重視,並彰陛下勵圖治、一同仁之聖意。

伏請陛下於宗室中,遴選賢能尊長者一人,授以‘宣廣南(或福建)諸路水利屯田大使’之榮銜,俾其代表天家,總攝督導,以壯聲勢而收民心。

至於工程事宜,仍委能幹之提舉專責,則名實兼得,聖德廣被。”

這份新奏疏,將“進一步外放宗室”的意圖,包裝了“彰顯天恩、激勵宗室”的盛事,完全契合了趙頊的暗示,也符合士大夫集團“務實作”的本利益。

熙寧二年五月初的一次大朝會,紫宸殿的氣氛莊重而暗含波瀾。

此前,由參知政事曾公亮領銜,宰相韓琦、樞使文彥博、三司使韓絳、樞副使呂公弼聯署的《奏為詳議興修靈渠等事增補章程疏》,已然通過正規渠道呈遞前,並在小範圍引發了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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