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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的新宋_第55章 司馬光回歸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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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不再多言,轉走向涼亭,伏案翻閱卷宗,風雪與紛擾皆被隔絕在外。

趙頊獨立風雪,白袍沉靜。深邃目着那伏案背影,心中翻湧着敬意、預判與一如釋重負的期待。

當司馬影消失在通往史台的宮道盡頭,福寧殿案上,一份早已擬好的聖旨靜躺。

趙頊提硃筆,蘸濃墨,在“河道都水監弊案付司馬全權勘審”的墨字上畫下渾圓朱圈,旁批兩個遒勁硃砂大字: “准!” “行!” 猩紅硃批,宣告震朝野的河工貪腐案,正式進由剛直老臣主審的新階段。

三月的汴京,史台衙署,燭火長明。司馬(君實)青袍染塵,伏案疾書。案頭堆積如山的卷宗已矮去大半。

他的手指捻過最後一頁口供筆錄,眼中銳一閃,提筆蘸墨,在早已擬好的判詞上落下鐵畫銀鉤的硃批。

三日後,宣德門外皇榜高懸,蓋有史台與大理寺鮮紅印的《河道都水監弊案勘審結果》昭告天下:

“經查實,治平元年至治平三年間,河道都水監並州柴氏等豪強勾連舞弊,虛報工料,剋扣民夫,侵吞河餉,壅塞水道,致河防不固,潰決加劇,溺斃生靈,漂沒漕糧,罪證確鑿!”

“依《宋刑統》並聖諭,秉公斷:”

“一、都水監丞程昉,主犯,貪墨逾萬貫,判斬立決,家產抄沒。”

“二、州柴氏家主柴宗訓,豪強首惡,行賄胥吏,虛報圩田工料,侵吞國帑,壅塞水道,判斬立決,家產抄沒。”

“三、都水監主簿趙括、河兵司吏錢貴,從犯,貪墨逾五千貫,判斬立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