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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役凌雲志_第230章 聖壽風波巧化解 詩才光環掩是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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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凌雲之前在教坊坊曲中與樂伎嬉遊之事被當眾揭發,殿中眾人多半抱着看戲心態,甚至暗覺快意。

無他,只因凌雲今日風頭過盛。旁人賀壽,太後不過禮節應對幾句,唯獨凌雲能與太後絮絮叨叨閑話家常近一刻鐘,怎能不招人嫉?更遑論先前那篇辭藻華麗、馬屁震天、力群倫的三十段賀壽長詩。

然太後本人並未怒。一位能在孤兒寡母形下穩秉國政十載的太後,自是分得清何事該刨問底,何事該包容糊塗。凌雲這等行徑,在眼中本不值一提,平日聽聞也不過一笑置之,只是此人運氣不佳,恰在此場合被捅破而已。

裝糊塗既已不能,然對凌雲的賞罰卻令太後頗為躊躇。為天下至尊,一舉一皆被臣下細細揣演繹,故需慎之又慎。

原本凌雲今日詩作出眾,理當厚賞,然醜聞既出,若再依原議加進爵便不妥當。反之,若全然不賞只予懲戒,亦欠公允。據兒言,凌雲此番嘔心瀝月余方此巨制,不可涼了忠孝之心。

慈聖皇太後不愧被凌雲贊為“中堯舜”,略加思忖便有了決斷。先開口責備道:“年人當戒驕戒躁,修,豈可在外尋花問柳,惹人非議?統!”

又對永嘉長公主吩咐道:“凌雲孤在京,難免有不便之。爾擇那穩重明理之宮人二名,送至凌雲寓所,侍奉起居,以安其心,權作今日之賜。”

賜予兩名宮,自是恩賞,卻不招眼紅閑話,兼有誡勉之意,堪稱兩全。

凌雲深知此時當趕謝恩,將醜事含糊過去方是正經,賞罰皆可接。且宮中選出者,總不會醜陋!他正上前叩謝,卻聽永嘉長公主神肅然,對母後正諫道:

“祖宗有制,凡朝臣吏,不得宿娼召。凌大人既為朝廷命,於母後聖壽佳節,公然違,不敬之罪豈可輕縱?母親聖明在上,兒斗膽,不敢奉詔!”

在道義上,長公主完全占理,擺出“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之勢,無人能指摘其非。

殿中知長公主秉侍們暗自嘀咕:此方是千歲常態…

殿宿

便

殿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