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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役凌雲志_第104章 夜審走私案 舊怨新仇狹路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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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轉回到吏房,蘇小吏仍被兩名土兵看着,癱坐在椅子上,面無人

凌雲坐回主位,冷冷地盯着他:“現在,可以說了吧?給本從實招來!若有半句虛言,兩罪並罰!”

蘇小吏知道大勢已去,再瞞已是徒勞,面如死灰地開始代。他聲音抖,斷斷續續地講述了事的原委。

自安史之後,朝廷對地方的控制力大不如前,各地緝私形同虛設,走私幾乎了公開的秘。利潤巨大,若能打通關節,簡直是暴利。而各鎮戍、關津也樂得藉此撈取好,查與不查,往往取決於背後的利益換和人關係。長街碼頭遍布巡檢司的眼線,但哪些舉報有用,哪些無用,其中大有講究,很多時候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凌雲上任後,也懶得改變這潛規則,基本沿襲舊例。

說到這次,蘇小吏只含糊地說是“家中一位長輩”,因手頭拮据,想弄船私貨補家用。知道凌雲與這位“長輩”有些舊怨,擔心被刁難,便求到蘇小吏頭上。蘇小吏一時糊塗,想着趁凌雲這兩日在縣衙迎接州司馬和法師,無暇顧及巡檢司事務,趕把貨運進來,就算事後被發現,拖延片刻再去“查緝”,也能讓貨安全轉移。本以為天,誰知人算不如天算,凌雲竟深夜返回,還恰好撞破…

聽完蘇小吏的代,凌雲心中明了,這場風氣如此,倒也怪不得一個小吏為親戚謀利。他反而埋怨起蘇小吏來:“蠢材!既是自家親戚補家用,你早跟本通個氣,報備一聲,本難道還會揪着不放?睜隻眼閉隻眼也就過去了!何至於鬧到如此地步?真是自作聰明!”

蘇小吏聞言,更是悔恨加,連連磕頭認錯。

約莫過了一個時辰,外面傳來喧嘩聲。先前派出的隊正回來複命:“稟大人!碼頭走私案已了結!擒獲人犯八名,查獲私貨一船!其中有幾人試圖反抗,已被我等制服,略有輕傷。贓俱已扣押!”

“帶上來!”凌雲吩咐。

很快,七八個被繩索捆綁、垂頭喪氣的漢子被押了進來,個個上帶着水汽和狼狽。

其中一人似乎是頭目,見到端坐堂上的凌雲,雖被捆綁,卻並不十分驚慌,反而掙扎着從懷裡掏出一張皺的紙,大聲喊道:“大人!誤會!天大的誤會啊!小的們有稅票!是正經買賣!絕非走私!”他聲稱只是手續不全,並非私貨。

凌雲打量那人幾眼,覺得有些面,應是常年在長街碼頭做些灰生意的老油子。這類人背後往往有些關係,只要不是太過分,通常扣下貨,罰點款,訓誡一番也就放了,沒必要深究,以免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便

退

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