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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役凌雲志_第45章 權衡利弊允木料 投桃報李贈佳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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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料,乃修築海塘之核心料,用量巨大,利頭厚,更為各方勢力盯之。知縣王知遠對此早有盤算,甚不惜為此與陳尚書的“別業計劃”暗中角力。凌雲心知肚明,此石料採買之權,絕非自家能輕易做主,更不可輕許於一來歷不明的外來富商。若貿然應下,非但會怒明府,更可能打其全盤布局,後果不堪設想。

然…木料如何?

海塘工程,除需大量石料壘砌塘,尚需數量不菲的大木料,打水下淤泥以為地基樁基,以固塘,防其沉降。此部分需求亦不小,且因多需深埋水下,對木料材質要求相對不高,更重耐腐蝕並強度。其雖略遜石料,油水卻也相當可觀。更要者,明府並師爺似尚未對木料來源有明確安排…

或可…從此打開缺口?

既能滿足沈萬金參與工程、分一杯羹之訴求,示之以好,結個善緣;又不會及核心利害,惹得上不快。且,若沈萬金真如其所言,於蘇杭等地頗有門路,能供質優價廉之木料,於工程本亦是有利無害…

思忖既定,凌雲緩緩抬首,迎上沈萬金目,面上為難卻又帶幾分鬆之笑:

“沈員外拳拳報鄉之心,凌某佩。員外門路廣闊,若真能助益工程,凌某…自是樂見其。”

他話鋒一轉,語氣轉謹慎:“然則…員外有所不知。海塘提舉局一應料採買,事關重大,非凌某一人所能決斷。尤是石料一項,明府…自有章程,凌某實不便手。”

沈萬金目中閃過一,然立又凝神細聽。

凌雲續道:“不過…木料一事,或可商榷。修築海塘,需大量堅木為樁,深釘水底,以固塘基。此需求甚巨,然採買渠道…目下尚未完全定下。若沈員外確有門路,能供合乎規格、價格公道之木料…凌某或可…在先生與明府面前,代為陳引薦。”

沈萬金聞此,目中瞬出驚喜芒!他猛放下酒盞,前傾,急切道:“凌先生放心!木料!正是沈某所長!不瞞您說,沈某與兩浙路西山區的幾家大木廠皆有深!其地所產‘鐵杉’、‘柏木’,材質堅,極耐水腐,正是打樁築堤的上上之選!價格方面,絕對比市面通行價低上一!只要凌先生肯全,沈某定以本價供應,絕不讓工程吃虧!更不會…讓你白辛苦!”

他末一句,意味深長,指節在案上輕敲了敲。

便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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