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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從土匪到列強_第167章 保鄉軍的新秩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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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田稅方面,保鄉軍的稅務極其明,百姓不用負擔其他雜賦,力大大減輕,即便服差役還有工錢拿,一般人都搶不到。

徐晉特意規定,每戶中人均耕田不超過十五畝的按照十五稅一取,既只用繳納一畝的收,剩餘的皆歸自己。

地有良劣之分,粵西土壤相對貧瘠,上田一畝和下田一畝的年產量分別在三百斤稻穀和二百斤左右,取一個中間值即為二百五十斤。

因此,這剩下的十四畝地足以產下二十多石糧食,也就是三千五百斤,而按照每日兩斤的口糧來算,一個人每年也只需要消耗七百多斤糧食而已,還能餘下許多。

這些剩下的糧食可以賣給保鄉軍,也可以換一些鹽.茶.醬.醋.布之類的資。

在保鄉軍治下,如果一戶中有五口人,依靠這七十五畝耕地可以過的很不錯,雖然談不上大富大貴,只要不遇荒年,吃飽肚子生活無憂還是沒問題的。

當然了,如果名下的耕田超過人均十五畝的額度,那就要繳納更高的田稅了,最高能到五稅一甚至三稅一。

此舉便是為了打擊那些意圖兼并土地的傢伙,諸如過去的土豪鄉紳。

在這一系列強有力的政策下,各縣百姓的墾荒熱極其高漲,因為自行開墾出來的耕地不會算在這人均十五畝的裡頭,不但有頭一兩年的減免稅政策,即便之後也依舊採用十五稅一,不用承階梯型增長的田稅。

如此一來,不但百姓們踴躍墾荒,就連許多昔日的大戶亦躍躍試,這些人中許多腦子活泛的已經意識到到發展工商業才是未來的機會,比如開辦工廠.作坊,依靠工業產品來賺取的利潤不比種田,而且更穩定。

數思想轉不過來的人,則還是抱着耕地多多益善的想法,但如今他們名下又沒有佃戶存在,想墾荒的話便需要花錢僱人才行。

見到絕大多數地主階級的傢伙都能改變觀念,這讓徐晉十分欣,只要工商業蓬發展起來,初步的工業革命也就不遠了。

便.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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