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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文講資治通鑒_第32章 【漢紀二十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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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帝巡幸雍城,祭祀五帝。

帝準備向胡人誇耀漢朝禽眾多。秋季,命令右扶風地區徵發百姓進終南山(南山),西自褒斜谷,東至弘農郡,南至漢中郡,張設羅網,捕捉熊羆等野,用檻車裝載,運到長楊宮中的熊館。用網圍大型獵場(周阹),把野縱放其中,命胡人徒手與野搏鬥,自己獲取獵帝親臨觀看。

帝元延四年(壬子,公元前9年)

春季,正月:帝巡幸甘泉宮,在泰畤祭天。

中山王劉興(帝弟)、定陶王劉欣(帝弟之子)都來朝見。中山王只帶了他的師傅(傅)一人;定陶王則把傅、相(行政長)、中尉(武)都帶來了。到奇怪,詢問定陶王。劉欣回答說:“朝廷規定:諸侯王朝,可以帶封國俸祿二千石的員隨從。傅、相、中尉都是封國二千石員,所以我都帶來了。”帝命他背誦《詩經》,他不僅練背誦,還能講解其義。另一天,帝問中山王劉興:“你只帶師傅一人,依據什麼法令?”劉興回答不上來;命他背誦《尚書》,也背不出;等到賜宴時,帝已用完餐,他還在吃;起下殿時,帶鬆開了。帝因此認為劉興無能,而認為定陶王賢能,多次稱讚他的才能。當時在世的諸侯王中,只有中山王和定陶王與緣最親。定陶王的祖母傅太後隨王來朝,私下用財貨賄賂皇後趙飛燕、昭儀趙合德姐妹以及驃騎將軍王。皇後、昭儀、王帝無子,也想預先結好,為自己長久打算,就都爭着稱讚定陶王,勸帝立他為繼承人。帝自己也欣賞他的才能,親自為他主持加冠禮(元服禮)後送他回國,當時劉欣十七歲。

三月:帝巡幸河東郡,祭祀後土神。

關東地區落下兩顆隕石。

推薦谷永,谷永被徵召京,任命為大司農(掌管財政)。谷永前後上書四十餘次,容大互相重複,專門抨擊帝本人與後宮之事而已。他依附王氏集團,帝也知道這一點,因此不太親近信任他。谷永任大司農一年多,患病;按例病滿三月應當免職,帝未批准他續假(賜告),即時免去他的職。幾個月後,谷永去世。

帝綏和元年(癸丑,公元前8年)

春季,正月:大赦天下。

帝召丞相翟方進、史大夫孔、右將軍廉褒、後將軍朱博到宮中,商議“中山王劉興、定陶王劉欣誰更適合繼承皇位”。翟方進、王、廉褒、朱博都認為:“定陶王是皇上弟弟(定陶恭王劉康)的兒子,《禮記》說:‘兄弟的兒子,如同自己的兒子。過繼為後嗣,就是兒子。’定陶王應立為嗣子。”唯獨孔認為:“按禮法,立繼承人應立至親。依據《尚書·盤庚》所載,殷商傳位是兄終弟及。中山王是先帝(元帝)的兒子,皇上的親弟弟,應立為嗣子。”帝認為“中山王沒有才幹;再則按禮制,兄弟的牌位不能一同進宗廟”,不採納孔的意見。

二月癸丑日(初九):帝下詔立定陶王劉欣為皇太子。封中山王的舅父、諫大夫馮參為宜鄉侯,增加中山國封戶三萬戶,以示。派執金吾任宏代理大鴻臚職務,持節徵召定陶王京。定陶王(劉欣)上書辭謝說:“臣的資質才能不足以充任太子之位。臣願暫留定陶國在京的邸,早晚侍奉皇上起居,待陛下有了聖嗣,就回國守衛藩國。”奏章呈上,帝批複“知道了”(報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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