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奇聞錄_第14章 縣令斷案,刑訊逼供(1)
縣衙公堂之上,氣氛肅殺。明鏡高懸的牌匾下,本縣縣令吳大人端坐案後,面沉肅。他年約四旬,麵皮白凈,三縷長須,看上去頗有幾分威。堂下兩班衙役手持水火,分立兩側,面無表,如同泥塑雕像。
跪在堂下的,正是蓬頭垢面、衫不整、被繩索捆綁的林伯賢與林仲德。他們臉上寫滿了驚恐、冤屈和難以置信,不住地叩頭喊冤。
吳縣令仔細閱讀了林老太爺親自名的狀紙,又聽了林府管家的證詞(無非是證明三人平日關係確實不睦,常有爭執),眉頭漸漸鎖。父親狀告兒子謀殺另一子,此等倫常慘劇本就駭人聽聞,加之涉及大戶人家財產之爭,更是引人矚目。吳縣令心中已然有了先為主的判斷。
他將驚堂木重重一拍,“啪”的一聲脆響,在寂靜的公堂上回,嚇得林氏兄弟渾一。
“林伯賢!林仲德!”吳縣令聲音冰冷,帶着不容置疑的威嚴,“你二人可知罪?!”
“青天大老爺明鑒!小人冤枉!天大的冤枉啊!”林伯賢以頭搶地,聲音嘶啞,“那是我親弟弟,手足之,濃於水,我等怎會做出那等豬狗不如之事?!請大老爺明察!”
“冤枉?”吳縣令冷笑一聲,捋了捋鬍鬚,“你父狀紙上寫得明明白白!你二人素與死者林叔安不睦,屢因家產之事爭執,心懷怨已久!此番趁其大婚之日,府中人員雜,暗中下手,殺人泄憤,豈不是順理章之事?!更何況,若非你二人所為,你父親豈會不顧親,親自將你二人綁送公堂?天下豈有誣陷親生兒子之理?!”
這番邏輯,看似有理,實則完全建立在主觀臆斷和“父子親絕不會錯”的宗法觀念之上。
“大人!家父乃是因三弟慘死,悲痛過度,以致神智昏,這才疑心我等!我等實是清白無辜的啊!”林仲德急急辯解,額頭上磕得一片青紫。
“哼,巧言令!”吳縣令本聽不進去,反而覺得二人是在狡辯抵賴,心中愈發認定他們就是真兇。他審理案件,向來推崇“理”斷案,尤其是這等家庭倫常案件,更是認為“孝道”大於天,父親的首告便是極重的證據。加之兄弟爭產,弟死兄疑,這在他看來簡直是教科書般的作案機。
“本再問一次,你二人是如何謀殺林叔安的?從實招來,還可免皮之苦!否則……”吳縣令語氣森然,充滿了威脅的意味。
“大人!我等實在不知!如何招認?!求大人詳查!真兇定然另有其人!”兄弟二人痛哭流涕,哀嚎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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