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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高啟明_二百七十八節 爭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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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府一間會議室里,劉翔一邊說著一邊還用力拍了拍二人的肩膀。

劉翔今天並沒有出席審判――倒不是他沒有時間,而是為了給大明的百姓們“司法獨立”的觀念。

中國傳統司法是司法和行政不分家,縣太爺一把抓。如果劉翔出現在審判現場,哪怕是在旁聽席上,都會給大家留下“劉知府才是案子的最高負責人”這樣的印象。

雖然沒有出席,但是他在市政府里通過有線電話收聽了全過程。對審判工作很滿意,這點從他對沈睿明的稱呼從“小沈”變“沈檢”就能看出來。

“哪裡哪裡,我們只是做了些微小的工作,還是廣州警察局的同志比較辛苦,一口氣抓這麼多人還要提供口供,擔子太重了。”

劉翔又誇了二人幾句,便問起該如何置這些個罪犯了。

“這事好辦,等公審公判都結束了,死刑犯當場絞死或者過幾天絞死都行。徒刑犯留給你干苦力也好,送去符有地那裡開石頭也好,也是看你的需要了。”刑罰執行方面法律口早有明文規定,沈睿明此時不過是照本宣科。

劉翔躊躇了一下,還是開口了:“據觀察員的反饋,百姓對採生折割以及關帝廟人馬的民憤很大,只用絞刑可能沒法讓百姓滿意。我覺得適當的殘酷刑罰有助於制目前猖獗的犯罪時態,也能讓廣州百姓出一口氣。你看是不是這個理?”

這不是劉翔第一回這麼提了,他對此毫不諱:惡社會案件,就應該酷刑決,車裂、凌遲、炮烙都可以。

沈睿明很清楚劉翔遲早會來這麼一出,後者未必是從樸素正義觀出發,更多的是一種穩定社會秩序的手段。不僅是劉翔有這方面的要求,自己和梁心虎也都收到過臨高寄來的,或匿名或署名的信件。除了要求大刑伺候外,還附上了各種刑方法。有要求電刑的:支持的人最多;有要求將死囚從腳開始滿滿浸王水的;有要求犬決、炮決的;有要求“坐木樁的”更有人要恢復古風,建議在鎮海門外將死囚的混上黃土碎石堆砌山丘,築一“京觀”……如此種種不一而足,簡直是集世界酷刑史和想象力之大

而沈睿明在來廣州之前,早已和馬甲等人有了結論。

“劉市長以及在座的諸位。我很理解各位的心,同諸位一樣,我對這些個渣滓的作為也是深惡痛絕的。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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