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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馴服母虎,走婚諸部_第411章 雲澤第一軍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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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勞者有其屋,願者有其業。”林天繼續,“按勞分配,多勞多得。但‘勞’不分貴賤——種田與打鐵同酬,織布與教書同酬。唯在同業之,能者多酬。”

雲瑤輕聲問:“這與雲澤的‘共食共居’可有衝突?”

“無衝突。”蝮接話解釋,“天部落也是公有制,土地、房屋、大型工,皆屬全部落。區別在於,我們用‘貢獻點’記錄每個人的付出。你多勞,多得點,便可優先選房、選、甚至休假。但最基本的食住,人人平等。”

一位雲澤長老恍然:“就是說……勤的人可以過得更好,但懶惰的人也不至於死?”

“正是。”林天點頭,“我們不養懶漢,但保障每個人活下去的權利。這是天部落與純粹烏托邦的區別——我們激勵勤,尊重才能。”

他指向帳外約可見的營地:“雲澤兄弟三個月死守碧水河,人人勇,這是何等的?若這樣的部族,反要過着飢一頓飽一頓的日子,那這世道,便該改改了!”

這話說得鏗鏘,雲澤眾人眼眶發熱。

“第三條:有所,老有所養。”

林天聲音轉,“孩子三歲堂,六歲學堂,食宿全免,教育全包,老人供養。此條,三日後便在雲澤推行。”

滄瀾忍不住問:“那……戰場傷殘的兄弟呢?”

“戰傷殘者,雙倍供養,子優先學,住房優先安排。”

林天斬釘截鐵,“為部落流過的人,部落養他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