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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從關中田畝開始_第35章 立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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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啟七年的春,似乎並未完全驅散去歲冬日的寒意。一封蓋着西安府勸農司大印的公文,終於送到了張家莊,打破了巡嘉獎後的短暫平靜。

庄社堂,香煙裊裊。李崇文特地從縣衙趕來,滿面紅,莊重地將一份札付文書和一方小小的榆木鈐印到張遠聲手中。那木鈐刻着“西安府勸農司協理張”幾個楷字,雖簡陋,卻重逾千斤。

“遠聲,自此以後,你便是吃着朝廷俸祿的人了!雖只是協理,未流品,然職責所在,關乎農事民生,你勤勉王事,不負台與本!”李崇文語重心長,場面話十足。

堂下,社務會員、各隊隊長、以及一些聞訊趕來觀的流民代表,神各異。有與有榮焉者,有如陳老般欣者,亦有部分新來流民眼中帶着敬畏與疏離——這年莊主,如今更是府的人了。

張遠聲雙手接過,神平靜,依禮謝過恩師提拔。他深知,這並非功名就,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責任和一道更為複雜的枷鎖。

的效用,很快便得到了第一次檢驗。

兩戶人家因新劃定的宅基地界限吵得不可開,一方是莊裡老人,一方是新投奔來的流民中的匠戶,雙方各執一詞,緒激,幾乎要起手來。以往此類事端,多由陳老或趙武調解,往往各打五十大板,難以完全服眾。

如今,眾人下意識地將目投向了新任“張協理”。

張遠聲沒有迴避。他令人取來地契草圖與丈量記錄,又傳喚了當時經手的小吏和鄰近住戶。他沒有急於表態,而是仔細傾聽雙方陳述,核對文書。

最終,他當眾宣布:“《大明律·戶律》有雲,‘侵佔他人田宅者,杖六十,徒一年半’。今查圖紙記錄,界限分明,乃王匠戶逾越一尺三寸,侵佔了李老丈宅基。事實清楚,律法昭昭。”

那王匠戶頓時面慘白。流民人群中一陣

張遠聲話鋒一轉:“然,念爾初犯,且為築城出力甚多,本協理酌置:王匠戶即刻退還侵佔之地,並向李老丈賠禮。罰扣十日工分,以儆效尤。李老丈宅基損之,由庄公帑出料,派人修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