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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三國:呂布,一戟破萬法_第78章 借天子劍清君側,奪大義心定朝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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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吏指尖發抖,發白,辯“非我”,又辯“我沒看”,最後囁嚅不聲。楊公一擺手:“杖二十,逐出曹署。”陳宮把那封書又疊回去,取一小印,在封背按下一枚細小的朱印,朱印只有兩個字——“在”。他給司隸吏目:“原路退回,刻‘詔在’,讓那人見。”

堂下眾吏面面相覷。陳宮不看他們,只看案上:“從今日起,曹署有無名書者,杖逐。凡奏牘,必署名。署者,或對或駁,皆當回。駁者,亦回其名;不許再使‘無名’傷人。”

這一刀,不斬頭,斬“無名”。

自曹署出,司隸府轉。殿角影長,風過鈴輕。兩名中常侍被“鴆”的人盯了數日——一人於昨夜暗換前小札,一人以宮人之手向外傳語。此時劍到,楊公不多說,出示劍令:“通敵二章,立收按治。”兩名中常侍慌張跪地,連呼“冤”,又搬出“禮”“舊典”。王允自殿後出,止步三尺,冷冷一言:“禮之所在,先在‘不欺君’。欺者,無禮。”他揮手,“系之。”

鐵索輕響,鐵音風,殿里忽地清了一寸。宮人屏息,皆不敢仰面。陳宮心裡微松:清君側,先清這兩枝最擾風的竹——不多殺,必輕重適中。餘下黃門小吏,凡涉假詔者,移廷尉;涉無名書者,逐。刑不過三十,名必記,榜必掛。

午時,宣德坊前大榜再起。這回不寫“軍紀十條”,寫“清君側劍約”。榜首大字:“三守四不”。三守:守朝綱、守軍紀、守民命。四不:不籍涼州、不擾市井、不取無名書、不信流言。榜末有兩句小字,是王允親筆:“劍非為殺,謹以止殺;禮非為縛,謹以束心。”

榜旁再掛一紙,乃帝手詔副本:“朕與將軍有三月之約,節制三輔,清剿餘孽,毋擾百姓。三月後,班師復命。其出敕命,皆由尚書台下。凡有違令,軍法從事。”旁小印一枚,“命之印”。照在印泥上,像一滴未乾的,紅而不腥。

坊下百姓駐足,彼此誦讀,有人點頭,有人唏噓。一個挑擔漢抬頭看“‘不籍’二字”,長長出一口氣:“寫出來就好。寫出來,心裡好過。”另一個布店夥計接話:“昨兒還說要‘監軍’什麼的,今日沒了吧?”旁邊書生推推眼鏡:“監與不監,在‘劍’不在‘人’。劍在,誰敢?”

人群的低議隨着風往四面裂開。底下,字了風;風一過,心就順。

然而,清君側若只在,收效有限。陳宮當即安排一出“中字”:讓“鴆”的人以司隸之名,夜裡回送兩封“無名書”給其原投者,封背皆印“詔在”。其中一封直接送到某位素來以“清言”自居的侍郎府門口,侍郎晨起見之,面青白替——他當眾以“清議”馳名,私下卻以“無名”傷人,此刻被公開退還,意比怒意更先一寸。自此之後,“無名書”的緩了一半。劍不殺人,卻殺了幾分“臉”。

午後三刻,太極殿複議。百各謹退仰,中書令再出,以“劍出必”為辭,王允抬手止之:“劍有‘約’,約不者,‘無名’之流言,‘假詔’之。”他頓一頓,轉向帝,聲沉如鐵:“陛下雖,天下不。天下知‘三月之約’、知‘清君側’、知‘軍政分行’,則兵有所往,禮有所歸。今日之議,不在奪權,在奪‘義’。”

殿上靜。王允的“義”字落地,像一顆穩穩的石子,沉在每個人的心坎里。陳宮趁勢取出昨夜李儒送城的一簡——那是毒士的“寫”,紙如煙,字極:“三月一至,將軍若不還,天下共誅。”此言看似為國,實為挑離。陳宮不藏,不駁。他當眾讀罷,舉起簡,笑道:“此書不署名,退回。劍令第三條——‘無名書’不案。若諸公願與之論,請署名來。”

西

退

便

宿沿宿

退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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