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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樂宋_第227章 法理和決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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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衛:『來,都安靜一下,我要說下一個提案了。是關於我們怎麼行使權力的。嘿,看來大家都很關心嘛!

最簡單暴的辦法就是我們把各個重要的職一占,然後開干。但是,這樣不行。

首先,在這裡,我們大家是平起平坐的。但那些職可是有高有低,權力大小都不一樣。怎麼分?誰能分得讓所有人都滿意?本就不可能的。

而且,你們知道為什麼皇帝總要有宰相,東家總要有掌柜嗎?因為,只要做事,就必定會有做錯的一天;想不犯錯,那就只有啥都不要做;可事總要有人做,那怎麼辦?讓別人做。

你們敢犯錯嗎?不敢吧!一犯錯下次可就選不上了。你幹了一百件對的事,沒人記得住,認為這都是應該的;你犯一次錯,會讓人記一輩子。

世道就這麼不講理,誰讓你當上代表了呢?

如果真讓你們做,你們肯定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因為我做我也這樣。大家都這樣,那還做個屁啊!

所以,我提議:任命掌柜吧!讓掌柜做。我們是東家,負責盯着他。他幹得好,是我們選人選得好;他幹得不好,撤了他,換一個。

掌柜肯定也是有任期的。我們自己都有任期,本就無權任命一個比我們的任期還長的掌柜,這事兒它就不合法。所以,掌柜肯定有任期。

那,只任命一個大掌柜,合適嗎?

我看,不行。權力太大了,他要是起了點兒別的心思,我們本就控制不住。一個任期我看是夠嗆。

所以,必須要分權。

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