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頑賊_第六百九十八章 亂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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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工業時代,後裝槍氣問題,最價比的解決方式,是在設計上多裝三克火藥。

打三錢彈的鳥銃,裝葯也是三錢;而打二錢彈的擎電銃,裝葯是二錢五分,本不怕氣。

而優勢則在於是速,它的發火機制既不是燧發、火繩,也不算火門,而是預先和彈藥一起裝在子銃上的藥線,不怕顛簸也不用臨陣撒引葯。

因此能在其他火槍打兩發的況下打六發,並且便於馬上裝填、打放。

作為單兵火除了兩錢彈威力稍小,基本上沒啥缺點。

但張天琳要的是重兵,這個輕型速火槍,顯然不能滿足他的需要。

一波火箭彈炸過去,剩下的敵軍必須確瞄準才能打中,與其端着火槍打半天,還不如騎兵衝過去撞死他們。

如果火箭彈沒打中,那張天琳更沒有必要跟人對了,轉移到安全的地方,回頭再伺機給他一波火箭彈就是。

這批擎電銃到劉獅子手上,也沒派上啥用場,攏共千桿上下的數目,沒到能配發全軍使用的程度,甚至有些子銃還需要重新打造補齊。

而羽林騎則在年前剛弄到一批泰萌衛特產,個個拿着燧發手槍玩得正高興呢,也不想再換長槍。

因此,劉承宗就挑了八百八十桿,分別批給野戰一旅二旅的游兵營,四個漢兵司,每司二百二十支。

它們初次作為元帥軍兵戰場,就在騎兵混戰中立下一功——這玩意比三眼銃打得遠,又比尋常鳥銃打得快,關鍵是騎兵能在馬上換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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