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小說

天命寒門_第226章 法典定鼎(1)

關燈

九錫加,榮寵已極。但林弈的目,早已超越了個人權位的巔峰,投向了更為深遠、關乎帝國萬世基業的宏大圖景。他深知,人治終有窮時,唯有一部能夠超越帝王個人意志、凝聚國家共識的本大法,方能將這數年來的改革果固化下來,為這艘龐大的帝國巨艦奠定最堅實的龍骨。

承平二年,秋。在帝國朝局徹底穩定,各方勢力皆俯首帖耳之後,一場意義更為深遠、影響更為綿長的變革,在林弈的主持下,悄然拉開了序幕。

院深,一間戒備遠比作戰廳更為森嚴的,燭火長明。林弈召集了以周文淵為首的最為核心、通律法且完全忠於新政的員團隊,以及從各地徵召而來的、不慕虛名、只求真知的飽學宿儒。他們面前堆積如山的,是自林弈掌權以來,所有關於科舉、稅賦、軍事、吏治、土地等各方面改革的政令、條文、實踐經驗總結,以及大量前朝律法、古籍經典的考據。

林弈並未直接給出的法律條文,而是確立了編纂這部本大法的核心原則:

“此法典,非為一姓之私,乃為天下公。其宗旨,當為:限權、明責、惠民、強國。”

“所有條款,需邏輯嚴,言簡意賅,務求可執行、可查驗。既要立足當下國,亦需留有因時制宜之餘地。”

他親自定下了法典的名稱——《大炎憲綱》。“憲”,取其“法之本”之意;“綱”,則為“統之總繩”。這無疑是在向天下宣告,此典之地位,將凌駕於一切舊有律令之上,為國家運行的最高準則。

編纂過程,曠日持久,爭論激烈。每一個條款,每一個字眼,都經過反覆的推敲與辯難。

關於科舉,舊貴族出員試圖保留一些蔭庇特權,但被林弈毫不留地駁回。《憲綱》明確規定:“凡取士,必由科舉。嚴貢舉及恩蔭濫授。考試容,除經義文章外,增算、律法、農工、地理實學,比重各占其份。” 這將“學而優則仕”的寒門通道徹底制度化,並從知識結構上引導學子關注現實,打破了純文學取士的窠臼。

關於稅收,爭議的核心在於如何平衡國家收與民生負擔。《憲綱》確立了“量為出,公平負擔”的總原則,明文規定:“天下田畝,無論民,一清丈,據實納糧。商稅依貨價值、路途遠近,分等課徵,嚴關卡濫收。廢除一切無名雜派,非經《憲綱》規定及朝廷明旨,不得加賦。” 這從法理上斷絕了地方吏和豪強隨意盤剝的源。

關於軍事,《憲綱》明確了“軍隊乃國之干城,忠於社稷,非忠於將領私門”的原則。規定“樞院總攬軍令,兵部負責武銓選與後勤,相互制衡。將領定期調,防止坐大。推行‘府兵’與‘募兵’結合之制,保障兵源與戰力。將士軍功授田、陣亡恤,列為定例。” 這系統地解決了前朝藩鎮割據、武將擁兵自重的患。

此外,《憲綱》還涉及了吏治考核(以實績而非資歷或人際關係為準)、司法獨立(地方司法權相對獨立於行政權,重大案件需上報刑部複核)、土地產權(承認並保護私人土地所有權,限制兼并)等方方面面,將林弈行政的核心神,悉數囊括其中。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