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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中祖:朱慈烺_第500章 閱卷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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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考,從報名到照磨,全都有着嚴完善的流程,確保最佳的公平和公正

各個環節,都有追溯的痕迹,騰譽環節,所用和原卷不同,對照環節,原卷和騰譽卷對比無誤,要蓋印畫押。

閱卷閱卷,要圈點留痕,同考認可閱卷的考卷,則要在卷首寫一個‘薦’字,表示認可,還要畫圈標記自己認為彩的語句,並且要繼續寫評語。

同考認為上的不行,則會寫‘落’字發還,並標註不認可的地方以及評語。或者不上不下的,則定為存疑,單放一邊,看看後續總數量和額定數量的比對,再做選擇。

然後,將自己這一房審閱出來的薦卷上副主考,通常會多出額定數量一些,以備篩選。

由副主考再次複核,對認可的卷子,用藍筆批複“取”字,加以評語。對不認可的卷子,批複“駁”字,加以理由,駁回同考那裡。

最後,則是主考據副主考審核過的卷子,再次審閱,認可的用紅筆批複“中”字,意為正式取中,然後書寫評語,加蓋印。

對不認可的卷子,則批複“落”字,直接淘汰,或者為乙榜(副榜),乙榜者,下次會試則可以直接使用原卷審閱。

原卷和謄卷的都有嚴格的關防大印彌封糊名,不同的是,原卷為墨卷,謄卷為朱卷,也就是字,一個是考生原卷的黑,一個是謄抄的紅

為防止默契卷作弊,上屆乙榜的原卷,也會由對卷進行嚴格審查,確保沒有記號存在。

此刻方維新的原卷,正是如此,已經躺在了同考的桌案上,圈點頗多,一個醒目的‘薦’字,寫在卷首空白

這就是乙榜的特權,下次會試,能清楚直白的現,哪些卷子,是上屆乙榜的英,增加取中的幾率,也就是印象分,能讓考細細品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