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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中祖:朱慈烺_第455章 宋應星求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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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各地方稅務自主權,說不定,百姓過得比以前更好呢,不過,為了防止稅務局胡收稅或是私自加稅,都察院加設巡稅史六名。”

“各地的監察史,巡按史也可監察各地,如有私自收稅者,重。至於各省錦衛的事,呵呵,諸位亦不必張。”

“錦衛司職不變,和各地衙門並無關聯,現在各地衛所名存實亡,錦衛的職能 ,和以前的衛所差不多,意在維穩,以前的衛所可有存在,現在錦衛未嘗不可。”

朱慈烺的意思,是更加規範化外職責,如現代一般,軍方維外,武警維,實則大明早就是如此了。

大明現在的邊軍和衛所兩套軍政系,就是如此,邊軍對外,衛所對,所以說,現代好多存在的東西,大明實則早就有了,現在,朱慈烺只是規範一下罷了。

朱慈烺這樣一解釋,徐石麟也無話可說了,他怕的,是朝廷和地方的雙重稅收,會增加百姓的負擔,民反。

現在由朝廷直管稅收,取消地方收稅的職權,那就不存在了,而且,朝廷部門比地方部門更好監管。

以前的稅收,都是各地收各地的,如商稅,就是如此,過境就要稅,在浙江一次,到了直隸又要,更有甚者,一地設置層層關卡。

商人只要孝敬當地衙門,就能層層免稅,但實則,賄賂的錢,比正常稅收的錢還多,但沒辦法,正常稅,就算你錢,也要被層層剋扣,刁難,太過影響效率。

而賄賂衙門,直接拿到放行文書,則方便的多,也省事得多,但如此一來,錢沒,只是這錢,從公家的,變了私家的,進了個人腰包。

所以說啊,商人苦連天,大倒苦水,生意不好做,朝廷剝削無度,但朝廷也冤啊,一年到頭,商稅的可憐,實則全被地方員賺去了。

“戶部儘快和陸軍接,將稅收直轄,都察院、東廠、錦衛,甚至全國吏,皆可監察,若有地方在私自收稅,或是稅務局私自加稅,皆可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