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煮大明_第415章 恆河以東(2)
崇禎六年(1633年)三月初三,晨曦初,恆河與布拉馬普特拉河匯的加爾各答港籠罩在薄霧中。這座新立的西孟加拉國首都,街道兩旁臨時搭建的白帳篷上飄揚着明國與莫卧兒帝國的旗幟,在晨風中獵獵作響。
碼頭邊,一艘繪着蟠龍戲珠圖案的明國樓船與十艘裝飾着孔雀與蓮花圖騰的莫卧兒戰船並排停泊,船頭懸挂的銅鈴在微風中叮咚作響。李勇着綉着金蟒的緋服,腰佩玉帶,站在樓船的甲板上,目平靜地向岸邊。沙賈汗則穿着綉滿金花紋的白長袍,頭戴鑲嵌紅寶石的皇冠,後跟着十二名手持金柄彎刀的侍衛,神複雜地踏上了臨時搭建的柚木碼頭。
李將軍。沙賈汗的嗓音低沉,帶着一不易察覺的疲憊,沒想到我們會在這樣的形下見面。
李勇微微頷首,角勾起一抹恰到好的微笑:陛下,戰爭從來不是目的,和平才是兩國百姓之福。
簽約儀式在一頂巨大的白帳篷舉行。帳篷中央擺放着一張鋪着明黃綢緞的圓桌,桌上整齊地擺放着用紫檀木雕刻的條約文本,以及象徵兩國友誼的金質徽章。
沙賈汗率先在條約上按下鑲嵌着祖母綠寶石的印章,那印章在他蒼白的指尖下顯得格外沉重。李勇隨後拿起筆,在硃砂印泥中輕輕一蘸,龍飛舞地簽下自己的名字,最後一筆如游龍般收尾,墨跡在宣紙上暈染出獨特的韻味。
據本條約,李勇展開條約文本,聲音沉穩而清晰,明國與西孟加拉國、莫卧爾帝國以恆河、賈木納河與斯達河為界,以東屬明國;恆河海口設立西孟加拉國作為緩衝區,由雙方共同冊封的藩王自治。為了和平,莫卧爾帝國主補償明國20萬金幣的特別費用,作為六萬戰士的食宿和通費用,明國則在當月送還到加爾各答。
沙賈汗微微點頭,眼中閃過一明的芒:在卡利卡特(今印度科澤科德)、第烏(坎貝灣)、阿格拉三座城市中設立租界,明人有法外治權。
明國有最惠國關稅5%。李勇繼續說道,目掃過條約上麻麻的條款,莫卧爾承諾保護明國的專利,未經授權,不得違法使用明國註冊登記的技,否則視為違約。
帳篷,兩國大臣與隨行員神各異。明國使團的文們面帶微笑,眼中閃爍着勝利的芒;莫卧兒帝國的貴族們則眉頭鎖,低聲議論着條約的苛刻條件。
簽約儀式結束後,李勇與沙賈汗並肩走出帳篷,幾次沙賈汗想搶C位,都被李勇提前預判了他的預判,兩人站在碼頭的柚木棧橋上,沙賈汗的老臉憋得通紅。遠,恆河上的漁船正緩緩駛過,船夫們悠揚的歌聲飄在水面上。
沙賈汗!李勇着遠方的河面,緩緩開口,條約已定,貴國能以長遠之計,堅守和約,與明國互通有無,共謀繁榮。李勇心中也知道,阿三的德,這都是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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