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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小閑王(李慎)_第1679章 證人證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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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小人早就聽聞紀王在長安城無人敢惹,又深陛下的寵

我等一節草民,要告一位親王,無疑是自尋死路。

最後拿命員說自認倒霉吧,小人一想也是,至人還活着,所以也就不了了之了。”

商賈的解釋很合合理,按律法,告需要逐級上告,越級上告是要到懲罰的,一般都是杖刑。

告親王,無論是縣令,還是刺史,甚至是都督,都會慎重考慮。

如果是普通人告,基本都不會理,為了普通人得罪親王不太值得。

所以他們若是想要在長安城告狀,就屬於越級上告,就要杖刑。

在他們看來,長安城就是紀王的地盤,他們在長安城告狀恐怕都等不到上堂,就會被杖斃了。

在場眾人都能夠理解為何這名商賈最後不了了之。

“紀王殿下,人證的證詞已經說完,紀王殿下對此可有什麼異議,是否認罪?”

長孫無忌看向李慎。

“紀...紀....紀王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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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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