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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小閑王(李慎)_第233章 契約的重要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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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府,我這有當時的契約在。”

劉政說著就從懷中拿出契約。這個時候的契約就相當於後世的合同,如果有檢查的可以證明不是盜搶來的。

劉政過邊關每次都需要。

萬年縣令拿過合同看了一遍然後讓人遞給徐掌柜。

“徐家掌柜,你可還有何說詞?”照他看來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陶瓷多箱都有多個品種。

徐掌柜看都沒看,還是鎮定的對縣令說道:“明府,這上面的小人也有一份,一模一樣。只是小人已經按照契約上的約定按時了貨,數量也都對的上。

小人怎麼能算是欺詐?若是劉掌柜說要白瓷、三彩,那我徐家也賠不起啊明府,明府給小人做主,協議上也沒有寫上等陶瓷。

泥陶也是陶瓷,小人並無欺詐。況且是劉掌柜以箱購買,又不是以件購買。

一箱才九貫錢上下,如果是上等瓷,一箱最要二十貫。明府明鑒,小人怎麼可能把一箱上等陶瓷就賣九貫錢呢?”

劉政聽到他的話一把搶過契約,仔細的看了看,上面一個上等陶瓷的字樣都沒有,只是寫陶,而且沒有寫多數量,只有箱數。

這一刻劉政終於知道,徐掌柜這是早有預謀,故意欺詐自己啊。

萬年縣令也重新看了一遍契約,確實如徐掌柜所說,上面沒有說劉政買的是上等陶瓷。而且只說九千貫九百七十箱,有什麼種類。

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