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我能召喚鋼鐵洪流_第512章 獲得成長的祁婷!(2)
截至2020年9月,蘭州市有水庫15座,永登縣9個水庫為:大東灣水庫、中壩水庫、李堯水庫、魚兒壩水庫、下河西水庫、五里墩水庫、護兒灣水庫、黑石頭水庫、東泉子水庫;皋蘭縣4個水庫為:黑石水庫、三和水庫、曹家水庫、太平山水庫;榆中縣2個水庫為:高崖水庫、龕谷水庫。 【191】
高崖水庫是由1958年截堵馬銜山流出的兩條河水彙集而的人工湖,徑流面積131平方公里,庫址海拔1511米。水庫以蓄宛川河上游山洪為主,兼蓄長流水。水庫為土壩,壩高27米,長150米,壩頂海拔2060米。因為這裡是由謝家營的賈家莊、羅景的苟家河灘、寨子的黎家莊三個自然村形的沿川子,故又名沿川湖。
蘭州市共有十個土類,分屬七個土綱。全市土壤總面積1975.91萬畝,其中灰鈣土類佔67.15%,居絕對首位;其次是栗鈣土、灰褐土、黑壚土三類,所佔面積比例依次為8.73%、7.34%、6.91%;再次為黃綿土和灌淤土,所佔比例為4.01%和3.65%。其餘土類所佔比例極小。 【51】
蘭州市土壤的地區分佈地形、地貌格局的控制,表現為南、北、西三個規律。南部地區的土壤分佈規律表現為垂直帶譜特點,在雁灘鄉主要土類為沼澤土,另有土和鹽鹼化土壤,它們地形的起伏和地下水位高低的影響,呈斑塊狀鑲嵌分佈。向上到海拔至2400米的農業土壤有灌淤土、黃綿土、黑壚土,自然土壤主要是黑壚土。海拔2400~3004米的雙山分佈有栗鈣土、灰褐土、亞高山草甸土和高山草甸土。 【51】
北部地區分佈在蘭州盆地黃河北岸的土壤,如青白石、鹽場堡、安寧等地的Ⅰ級階地上經長期耕灌已發育形灌淤土。由於北岸Ⅲ、Ⅳ級階地不明顯,即與黃土丘陵相連,主要土類為灰鈣土。該類土壤一直延到榆中北山全區域、皋蘭縣的西北部,以及永登縣的庄浪河東部丘陵淺山區和秦王川絕大部分地區。而在稍高於北道坪上部低丘坪台,皋蘭縣東南部以及永登縣庄浪河東部丘陵的下部與坪台上的水平梯田,則廣布着黃綿土。 【51】
西部地區從獎俊埠嶺到連城一線的西北部,達川、河口至苦水,向西到紅古的河谷川壩地,廣泛分佈着紅粘土,部分地段出現灌淤土。在沿河地有量呈斑塊分佈的土及鹽漬化土壤。湟水河谷北側的坪台也見到部分灌淤土。河谷兩旁的丘陵山地旁的丘陵山地以及順庄浪河至永登水泥廠一帶再向西至金鄉北側,然後折向西南部的大有、民樂、七山各鄉,並包括河橋鄉的山區,這一廣大區域,都是乾草原區域,廣布着灰鈣土。而在坪城、缸子、獎俊埠、黑林子一線以北,在坡積殘積母積質上發育着栗鈣土,在有森林植被覆蓋的地段分佈着灰褐土。
蘭州市“兩山夾一河”先天地勢限制,加之地黃土高原西部,屬於祁連山地震帶,山洪、乾旱、森林火災、草原火災、地震等各類自然災害和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時有發生。 【52】乾旱、洪澇出現率100%(每年都有乾旱、洪澇)。大暴雨(日雨量超1000毫米)年發生率6.2%。冰雹年平均5次,最多的2010年發生14次,主要集中在5月下旬到9月上旬,最嚴重的一次發生在2010年9月3日,榆中縣境有12個鄉鎮、45個村、186個社、戶人遭冰雹襲擊,持續時間長達30分鐘,冰雹粒直徑約1厘米,造直接經濟損失.44萬元。 【36】蘭州市地質構造複雜,屬於典型的陷黃土地質,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十分突出,已查明登記的地質災害患點2463,威脅人口51.4萬人,平均每年發生地質災害、險30起左右,呈現點多面廣、易發多發的特點。
蘭州市域水資源以降水、地表水(河川徑流)及地下水3種形式存在。每年平均降水量為45.18億立米;地表水資源總量為331.984億立方米,其中自產水總量為2.014億立方米,境水總量為329.97億立方米;地下水資源總量約為9.6億立米。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蘭州市耕地.29公頃(390.63萬畝)。其中,水田154.35公頃(0.23萬畝),佔0.06%;水澆地.09公頃(122.23萬畝),佔31.29%;旱地.85公頃(268.17萬畝),佔68.65%。永登縣、榆中縣耕地面積較大,佔全市耕地的78.21%。全市種植園用地.04公頃(26.93萬畝)。其中,果園.76公頃(16.04萬畝),佔59.56%;其他園地7258.28公頃(10.89萬畝),佔40.44%。永登縣、皋蘭縣園地面積較大,佔全市園地的69.69%。 【53】
蘭州市林地.21公頃(222.12萬畝)。其中,喬木林地.47公頃(81.54萬畝),佔36.71%;灌木林地.73公頃(70.05萬畝),佔31.54%;其他林地.01公頃(70.53萬畝),佔31.75%;永登縣、榆中縣林地面積較大,佔全市林地的85.47%。草地.28公頃(1065.42萬畝)。地3818.56公頃(5.73萬畝)。 【53】
蘭州市城鎮村及工礦用地.95公頃(112.49萬畝)。其中,城市用地.40公頃(35.15萬畝),佔31.25%;建制鎮用地.46公頃(15.76萬畝),佔14.01%;村莊用地.20公頃(51.42萬畝),佔45.71%;採礦用地4388.51公頃(6.58萬畝),佔5.85%;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2382.38公頃(3.58萬畝),佔3.18%。通運輸用地.98公頃(35.22萬畝)。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8936.59公頃(13.40萬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