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讓你開出租,沒讓你千里追兇!_第719章 為什麼我可以如此清晰地描述被告的動手經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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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楓慢慢地坐了下去。
法與陪審團均在記錄著剛才的一幕。
法:“辯方律師,你可以開始結案陳詞。”
辛胡可站了起來:
“沒錯,一個人如果是有計劃有預謀地謀殺了另外一個人,他是很應該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我們在判斷以及裁定一個人有謀殺行為的事實是以什麼為大前提?
我相信你們應該都很清楚。控方所謂的證人,一個只是聲稱看到了雅思娜的的證人,我們無從稽考他所說的是否屬實,因為沒有其他人可以證明他所說的就是事實。
況且這位所謂的證人就是雅思娜的夫,我們很難相信這位證人對被告的敵意究竟有多;至於另外一位證人,則是被告的兒子,他只有十歲。
從他出庭作證的時候我就知道,這個孩子將會經歷很多奔潰的場景。
果然,這孩子在控方的再次要求下,作出二次作供,第一次作供與第二次作供是存在互相矛盾的況,證人前言不搭後語,雖然聲稱目睹了整個案發的經過。
但是請你們不要忽略一件事,證人是一位患了失語症的小孩,他不能正常與其他人流,他的心世界是沒人能懂,同樣,外面世界所發生的事他也未必能理解。
我們可以思考一個問題,他為什麼會患上失語症,皆因是他擁有一個支離破碎的家庭。爸爸媽媽常年吵架,尤其是爸爸待媽媽的景使他歷歷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