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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水行周_第二百五十九章 武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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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自發形的村落、堡寨、城池,若願意在府登記戶口、開墾的田地畝數,朝廷對其村主、寨主、城主份進行確認,給予正式任命。

其職位傳承,府絕不干涉。

這些村、寨、城,從登記的次年起,名下開墾的荒地將有三十年的免稅期,這三十年,當地府不會徵發勞役,不會收取租庸調。

所以,為了鼓勵民間自發移民遼東,在遼東安家落戶,朝廷實際上就是在鼓勵民間武裝移民遼東。

這樣一來,民間武裝移民團,會為遼東軍的助力。

但凡事有利有弊,這些武裝商團、武裝移民進遼東,管理起來很麻煩,這些團之間極有可能發生各種衝突,同樣會引發大問題。

武裝團、武裝移民的管理,自然主要由新立的遼東總管府負責,對於兵部來說,更頭痛的事還在後面。

武裝團、武裝移民,在遼東是可以持有火的。

,包括發鉛彈的燧發火銃,以及發炮彈、散彈的小型火炮。

燧發火銃,之前是新軍才裝備的新式武,火炮,是軍才可以裝備的利,如今向遼東移民開放,一旦管理不善,很容易出大事。

但朝廷還是決定允許移民以火武裝自己,為的就是給移民們以足夠的信心,讓移民們能在遼東站穩腳跟,大規模開荒,守住自己的開荒果,然後不斷擴張。

遼東的況很複雜,到都是野,還有比野更可怕的人(番族),一個規模不過數百人的移民團,想要在開荒的時候保命,就只能靠火來彌補人數不足導致的戰鬥力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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