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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水行周_第八十二章 洗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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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需要用到一個手段,那就是“洗錢”。

這個語是西王先提出來的,所謂洗錢就是把來路不明、見不得的“臟”錢,變賬面上來路清白的乾淨錢,將不法收合法收

洗錢如何作,王越倒是有些心得。

經商,不會做假賬那就是不合格的掌柜,一個邸店若沒有兩本賬,活該賺不到錢關門倒閉,但府的賬要作假,代價很高患也很大,所以只能想辦法“洗錢”,其方法,王越信手拈來。

譬如,署在修葺破敗的房舍時,在夾牆裡意外發現一塊玉,因為急需錢財補開支,於是將這塊玉對外“拍賣”,價高者得。

大量有錢人聞風而,趕來府參與競拍,將這塊玉拍出天價。

拍賣玉所得,自然就名正言順府所得。

或者,某孤寡老人去世,此人舉目無親,沒有任何親人,於是府派人將其安葬,再把這位孤寡老人的房子收為有,府派人整修房屋時,於夾牆發現一塊玉...

玉的“價格”不能太高,否則這塊價值連城的玉應該獻給天子,所以只靠‘偶得’玉並拍賣獲利的手段,無法把那麼多流通券“洗乾淨”。

另外的洗錢手段也很多,譬如有豪商在西城裡做了筆大易,以流通券來繳納巨額商稅。

又或者有豪商看中某依山傍水的別業田莊,意圖以此作為修仙之地,於是花數倍於行的巨資將其買下,其契稅也是用流通券來繳納。

再狠一點的手段,某人在西修仙,引來天雷轟頂,毀壞大量舍,還好未出人命,府勒令其出資重建舍,並以巨額罰金以儆效尤,當然,此人繳納的都是流通券。

使

便

滿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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