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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水行周_第一百六十九章 隱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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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日的服役期里,吃不飽穿不暖,軍餉是沒有的,可役期到了之後,卻別想回去,因為“戰事”,什麼匪患、民變需要用兵,反正借口隨便都能找到。

實際上是被大小將領們驅使到各自府里做活,連工錢都沒有。

服役的丁男,是家中的頂樑柱,長期不在家,地沒人種,家眷被欺負沒人管,一家老小的生活來源沒有保障。

如果服役期間遇見戰事,立了功被人冒領,陣亡了按說有恤,可家人別想拿到一文錢,更讓人髮指的是,那些將領會把這些陣亡之人歸為“逃亡”!

甚至連那些不幸病死的人都被套上“逃亡”的罪名。

逃亡,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此人家裡還得派男丁來頂替,繼續服兵役,作為免費勞力供將領們驅使。

父親“逃亡”了,大郎頂上,大郎“逃亡”了,二郎頂上,可一個家能有多男丁這麼折騰?男人沒了,老弱婦孺哪裡活的下去?

所謂的區區四十五日兵役,了套在百姓脖子上的吊索,多人為此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所以寧願選擇舉家逃亡,也不肯服兵役。

一戶逃亡,三戶連坐,沒人是傻瓜,去服那“四十五日兵役”,三戶逃了,一保連坐,一保逃了,全村連坐,那麼全村人都舉家逃亡。

逃到哪裡去?逃到世家大戶豪族那裡作佃農!

有了大戶羽翼,這些逃亡的百姓不戶籍,也就是為了戶,耕種大戶的田地,雖然繳納的田租也不,但至不用服兵役、力役,可比當向朝廷租的百姓好多了!

戶主逃亡,其名下的田地拋荒,隨即被大小豪強侵佔,一番運作後變“祖傳”田產,如此一來這些地也不用向朝廷租。

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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