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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宗金鑒】清代醫術指南_正誤存疑篇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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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之病,因虛、積冷、結氣,為諸經水斷絕;至有歷年,寒,積結胞門,寒傷經絡,凝堅在上,嘔吐涎唾,久肺癰,形損分。在中盤結,繞臍寒疝,或兩脅疼痛,與臟相連;或結熱中,痛在關元,脈數無瘡,若魚鱗,時着男子,非止。在下「來」(未)多,經候不勻,令掣痛,腹惡寒;或引腰脊,下氣街,氣沖急痛,膝脛疼痛;奄忽眩冒,狀如厥癲,或有憂慘,悲傷多嗔,非有鬼神;此皆帶下,久則羸瘦,脈虛多寒,三十六病,千變萬端;審脈,虛實弦,行其針葯,治危得安,其雖同病,脈各異源,子當辨記,勿謂不然。

【按語】“在下來多”中的“來”字,應當是“未”字。本條所論述的都是月經相繼斷絕之類的病症,如果是“來多”,那就既與上文容不符,和下文提到的“經候不勻”也不相符,所以應當將“來”改“未”。另外,本條“此皆帶下”這四個字,應當放在“非有鬼神”的後面,這樣文義才連貫順暢,所以應當移這四個字的位置。

婦人臟躁,喜悲傷哭,象如神靈所作,數欠,甘草小麥大棗湯主之。

【按語】甘草小麥大棗湯這個方劑,其組方之義目前尚未明晰,推測必定是在流傳過程中出現了訛誤錯

問曰:婦人年五十所,病下「利」(),數十日不止,暮即發熱,腹里急,腹滿,手掌煩熱,口乾燥,何也?師曰:此病屬帶下,何以故?曾經半產,瘀腹不去。何以知之?其證口乾燥,故知之。當以溫經湯主之。

【按語】“所病下利”中的“利”字,應當為“”字,整個文義才通順合理,應當改正。

帶下經水不利,腹滿痛,經一月(〔再〕不)見者,土瓜散主之。

【按語】這裡的“再”字應當是“不”字。若為“再”字,表述為一月兩次月經來,這與上文所提及的月經不利的況不相符合,所以應當改正。

寸口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寒虛相摶,此名曰革,婦人則半產下,旋覆花湯主之。

【按語】此條容在《傷寒論·辨脈法篇》中有詳細闡述,在此屬於簡冊錯排。“旋覆花湯主之”這一句,也必定是錯簡。因為出現半產下的況,人之氣已然下陷,哪還能用旋覆花這種有下氣作用的藥呢?

婦人中風七、八日,續來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適斷,此為熱室,其必結,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

【按語】此條容的註釋,在《傷寒論·篇》中已有詳細的講解說明,所以在此就不再重複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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