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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明從薩爾滸開始_第744章 長安崔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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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羽問道:“你姓甚名誰?是何方人士?為何要拜我?”

王大聲道:“小人崔啟,陝西人氏,武定元年募兵,軍帳下攢有賊頭七十八級!原在第一兵團第三營做哨馬,太初二年,第六兵團擴軍,從各兵團調人手,我便跟在何龍州麾下,去山東殺白蓮教·····後來何龍州跑到遼東造反,問咱去不去,好多兄弟都不願追隨,於是人散了,我也退伍回鄉。”

林振羽正要詢問為何落草,卻聽呆王長嘆一聲道:

“哎,林營,非是小人願意做盜賊!只是朝廷不公!”

原來這崔啟退伍後回到老家金山,家中還有一個老母親需要他贍養。崔啟這些年當兵掙了些餉銀,平時花銷得大,手頭沒剩幾個子兒,原想靠朝廷發放的一百兩退伍銀,種上八十畝地過活,母子二人也有個着落。沒想到等退伍銀髮下來,本沒有一百兩!

“那給你們發了多?”林振羽雖然也是軍,然而一直待在琉球省,對這兩年國轟轟烈烈的裁軍並不知曉。

“他娘的,金山衛屯堡的民政借口朝廷恤銀髮放不足,屯堡也沒錢,所以只能分期支付,每人先給十兩,剩下的算利息,後面銀子下來,本息一起給咱補上。”

林振羽目瞪口呆,他完全沒想到地方民政還可以這樣作。

須知朝廷下發恤銀,都是有戶部公文告示的,數額本不可能不足,一個小小金山衛民政,就敢私吞這麼多銀兩,擱在太上皇時代,員貪墨超過百兩,就要剝皮凌遲,酷刑死。

廣德六年,劉堪口諭,凡員貪墨者,不拘涉及銀兩多,皆先逮拿詔獄審理。這樣以來,也就宣告齊國員貪墨,皆不用死刑了。

“地呢?朝廷發給退伍兵的地呢?”

王苦笑一聲,怒氣沖沖道:“地?說是每人分給八十畝上田耕種,等分下來,要麼是荒地,要麼是下田,上田極,或者故意把田地分到十幾裡外的屯堡,讓你種不···”

退

退

退忿忿

退退

·····

退

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