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探源【譯註】_議論三十二則(二十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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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又云:人生榮辱進退,皆有一定之數,宜以義命自安。
譯文:
(張文和公)又說:人生的榮耀、屈辱、晉陞、降職,都有既定的命數,應當憑藉道義與命運來安自。
註解:
一定之數:既定的命數。
義命:指道義與命運。
自安:安自,保持心安定。
原文:
余承乏綸扉,兼掌銓部。
譯文:
我暫代閣職位,同時掌管吏部。
:解註
。位職缺空代暫指,辭謙:乏承
。稱別的閣對代古:扉綸
。務事等核考、拔選員管掌,稱別的部吏對代古:部銓
:文原
。用果不竟,故或病或,罰參罹或,時用將至及,人之用所上見常
:文譯
。用任能沒終最,世去人的有,病生人的有,罰劾彈到遭人的有,候時的用任要快到等,人的用任想主君到看常常
:解註
。主君指:上
。罰到並劾彈到遭:罰參罹
。用任被未終最即,用任現實能沒:用果不
:文原
。用而材乏時一因或,用而舉薦言一因或,人之用不所上見常又
:文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