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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探源【譯註】_議論三十二則(十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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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其着以知微,察其顯而見。此格致知之要道也。

譯文:

觀察顯着的表象以推知細微的本質,察顯的現象以發現藏的規律。

這是探究事原理以獲得知識的關鍵方法。

註解:

“格致知”出自《大學》,是儒家認識論的核心命題。

劉基在此強調通過對的觀察歸納,達到對象規律的認知。

“着”與“微”、“顯”與“”的對立統一,現辯證思維。

這種方法論與《郁離子》中大量使用的寓言類比手法一致,如以工之僑獻琴的故事揭示世風虛偽,以狙公養猴的寓言批判暴政 ,均為“格致知”的實踐範例。

原文:

不研其,不索其故,梏於耳目而止,非知天人者矣。

譯文:

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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