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探源【譯註】_論兩神成象一(1)
原文:
陳素庵曰:道有時乎取奇,一行獨秀。理更妙於用耦,二氣雙清。或水或金,佔四柱之各半。或木或火,判兩類而相停。相生必平分,無取稍多稍寡。相剋務須均敵,切忌偏重偏輕。如用水金,彼火土豈能夾雜。倘取水木,則火金不可爭。
格既如斯而取,運亦仿此而行。一路澄清,必位高而祿厚。中途混,恐職奪而家傾。故此格最難全,而看法貴在至。若生而復生,乃是資生之妙。倘克而遇化,亦為和合之。或謂理僅兩神,似嫌狹小。不知格分十種,盡費推評。
譯文:
陳素庵說:命理之道有時取奇,如某一行獨旺格;更妙在取偶,如二氣雙清局。
或水金各佔四柱一半,或木火兩類力量相停。
相生格局需平分力量,不可多寡失衡;相剋格局務須勢均力敵,切忌偏重偏輕。
例如水金格,不可夾雜火土;若取水木格,則火金不可爭。
格局如此取用,行運亦需遵循。
一路清純無雜,必能位高祿厚;中途五行混,恐遭職奪家傾。
因此兩行格最難全,看法貴在至。
若相生疊加,乃資生妙境;若相剋得化,亦為和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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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一佔各行兩生相等火木、金水:格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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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失可不剋相,旺過可不生相:衡均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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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貴→運純清
。禍災→運雜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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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流氣秀→)木生再水生金如(生復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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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才與慧智主,擾干水金無局全,土生火,火生木:明通火木
。貴顯秀清主,雜混土火忌,金涵水,水生金:清水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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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例
。威權與氣貴主,關通土,水生金,金煉火:印鑄金火
。實務與健穩主,關通火,金生土,土克木:相土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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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偏顯明無,勻均佈分中支干在行五種兩:衡均行五 .1
。 勢之生相火木形,午兩寅兩支地、火兩木兩干天,如例
。基行五強增,傷食或劫比、綬印為需令月:氣得支月 .2
。)旺火(月午巳或)旺木(月卯寅於生格火木,如例
。衡平壞破行五他其忌:擾干氣雜無 .3
。格破則土見格濟既火水,局破則水金見格火木,如例
。勢氣流分行五他其無,開展行五種兩繞圍局全:一專勢氣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