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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探源【譯註】_論四時之火宜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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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通寶鑒》中說:

春月之火(正月至三月)

春月的火,母(木)旺子(火)相,木火勢力并行(木生火,火借木勢)。

木的作用:喜木生扶(木生火),但木不宜過旺(如寅卯辰三會木局),木過旺則火勢炎炎(木多火熾,易致燥烈)。

水的平衡:需水來既濟(水火相濟),但水不宜過多(如亥子水泛濫),水多則火被澆滅(水克火)。

土金影響:土多(戊己土厚重)則火被晦滅(土泄火),火盛(丙丁火旺)則烈無制(火炎無制);見金(庚辛金)可“施功”(火克金為財,金能泄火之秀),即使疊見金(金多),仍可財富富餘(火能克金為財,旺可任財)。

夏月之火(四月至六月)

夏月的火,當令掌權(火旺於夏),勢力最強。

調候關鍵:逢水(壬癸水)克制,可免“自焚”之禍(火炎無制則焚木焦土,水克火調候);見木(甲乙木)助火(木生火),必遭“夭折”之憂(火借木勢更旺,反“木多火熾”,焚木傷土)。

金土作用:遇金(庚辛金)必能發達(火克金為財,金旺則財),得土(戊己土)皆為良善(火生土為泄秀,土旺則火有泄路);但金土雖為事,若無水(壬癸水)調候,則金燥(火克金過烈,金頑金)、土焦(火生土過燥,土焦土);若再火盛(巳午未三會火局),太過則必致傾危(火炎無制,五行失衡)。

秋月之火(七月至九月)

秋月的火,質收斂、勢休囚(火在秋為“休”“囚”狀態)。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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